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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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半钢子午线轮胎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是石油和化工橡塑节能环保中心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厂区占地628亩,总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现有员工1500余人,设计规划为年产20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

丰源轮胎在技术、装备、产品上高端定位,配置了荷兰VMI成型机、意大利钢丝压延机、德国特勒斯特四复合生产线、韩国东河硫化机等世界一流的半钢轮胎生产线,建成了国际先进的低温一次法炼胶生产线和压延生产线、高精度斜裁生产线、自动化成型生产线、高温氮气硫化生产线,全自动化检测线和自动化立体库,建设了MES和ERP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司装备水平、“两化”水平位于行业前列。公司引进国际顶尖的设计技术,拥有先进的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和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建有4000平方米的高规格国家认可实验室,选用德国SDS激光干涉仪,日本国际计测动均试验机,美国阿尔法门尼、硫变仪等国际先进的研发、实验和检测设备,利用有限元分析法自主噪声分析,创新研发绿色、安全、低滚阻、低噪音、抗湿滑的高端轮胎,自主开发了防静电、防爆破、防刺扎“三防”全方位安全轮胎和出租车、新能源汽车等差异化专用轮胎。

丰源轮胎注重科技创新,一次法混炼新技术通过国家化工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碳纳米管轮胎应用成果通过国家石化联合会科技成果鉴定,双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率先采用碳纳米管材料技术,提高了轮胎的强度、柔韧性、热导率、抗静电性,增强了轮胎的耐久性。一次法混炼新技术和碳纳米管成果奠定了公司的行业引领地位。

秉承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丰源轮胎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舒适、绿色、节能的绿色轮胎产品,潜心打造消费者认可的轮胎品牌,开创民族轮胎产业的一片新天地!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我公司向全社会郑重承诺:1.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2.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3.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4.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召回、“三包”等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主要产品:FARROAD远路、saferich福瑞驰、YEADA驿达品牌半钢子午线轮胎

服务电话:4000632016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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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