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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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本18000万元,旗下拥有北京青鸟环宇消防系统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四川久远智能监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惟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美安(加拿大)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参股公司包括北京中科知创电器有限公司、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北大青鸟消防依托雄厚的技术与人才优势,坚持科技创新战略,全力发展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消防电子产品及智能消防物联远程监控系统,逐步发展成为专业的消防安全电子产品制造和智能消防安全系统服务企业。业务范围覆盖消防安全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及相关增值业务。以可靠的产品品质,先后取得了百余项国内、国际的各种认证证书,荣获了几十项国家级、省市级荣誉证书,产品广泛运用于中南海、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南京青奥会等国家重点工程。

北大青鸟消防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责任,以振兴民族品牌为己任,以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架构产品体系,以完善的市场渠道阵营创造佳绩,以规范严谨的专业服务赢得客户。自2001年成立以来,公司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是国内消防报警行业最具成长性的企业之一。目前销售、服务网络遍及全国各个省市,在全球已经拥有100家以上专业销售服务机构,销售业绩稳步上升,已发展成为中国消防行业民族品牌的杰出代表。青鸟消防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组建了美安(加拿大)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全力建设北美生产基地,以符合UL等国际标准的本土化产品拓展海外市场。青鸟消防正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性消防企业,成为中国消防行业国际化的重要代表。

北大青鸟消防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责任,以振兴民族品牌为己任,以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架构产品体系,以完善的市场渠道阵营创造佳绩,以规范严谨的专业服务赢得客户。客户是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至上”体现了企业对客户的尊重,为客户创造价值,帮助客户成功。

主动服务:用心去帮助客户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全面协助客户提升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诚信做到先客户之想而想,先客户之急而急。满足客户的服务期望,不断引导、开发和创造客户消费需求。

差异化服务:秉承“服务为本、诚信经营”的方针,完善服务系统,加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对客户提供24小时的问题咨询与随叫随到的服务支持。

高效服务:以服务促发展,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健全的服务网络,快速高效的服务响应,精准的全方位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优质服务:以先进的服务理念,以亲和、细致的服务感动客户,尊重客户,理解客户,持续提供超越客户期望的产品与服务,与客户实现精诚合作、共进共赢。

主要产品:北大青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家用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产品等

服务电话:400008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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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