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东莞美时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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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时品牌1977年在香港成立,90年代进入大陆建立首条系统办公家具生产线,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市场奠定了办公家具生产和销售的市场领导者地位。2006年,美时加盟全球第二大办公家具供应商——HNI集团,成为其在亚洲的子品牌。自此,中西合璧、取之精髓,成为引领亚洲的办公空间解决方案供应商。

美时生产中心占地10万平方米,拥有国内先进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和国际先进的管理系统。工厂覆盖五大主力生产线,环保油漆行政桌组、板式办公桌、屏风、文件存储及办公座椅沙发等全系列产品,还兼备了仓储中心、行政中心和培训中心的管理功能。美时通过在重点市场如北京、上海和香港等地设立展示厅和销售分公司,形成遍布全国40多家的销售及服务网络。

2014年,集团总部HNI公司被《首席执行官》杂志评为全球40家最佳领导力发展公司之一。《首席执行官》杂志的认可正是反映了HNI的文化优势,即激励和认可卓越,致力于公司和个人共同取得成功。美时不仅是一家闻名遐迩的办公家具制造商,更是一位满怀激情的缔造者,致力改善上班族的日常工作环境。同时美时也承诺,将尽力确保业务以环保为先,遵循严格的国际、国内以及当地的行业标准,持续快速改进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承诺。美时秉持信念,践行“商业伦理”与“业务效益”并存的商业行为。

美时办公家具公司作为专注办公家具的行业先驱,致力于为您创造价值,体验品质。

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美时从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生产、成品、运输安装和售后都有完善的品质控制体系。我公司要求全员参与产品质量控制,不合格品决不允许流入下道工序。专业的品质人员进行生产全程跟踪检查,并及时进行科学的质量分析。特别是产品可靠性与安全性,不仅在开发过程中需要通过严格的测试环节,批量生产也必须按比例进行抽查测试。确保为客户提供符合国际标准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的办公空间解决方案。严谨的研发流程可确保为客户提供舒适、健康、安全、可靠、环保及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和具卓越价值产品。

作为HNI集团的一员,美时坚守《HNI企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致力于通过持续快速改进的方法,成为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动力的办公方案提供者和合作伙伴。除了“绿色”、“环保”,我们以更广阔的视野看待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和谐发展。美时一直以产品生命周期的思维开发产品,努力减少产品对环境的影响,更高效地利用原材料及尽可能减少包装和运输废料。

主要产品:美时办公桌、办公椅、沙发、屏风、文件柜

服务电话:800820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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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