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http://www.5100.net

想让最多的人 喝上更好的水

今天干净的空气,纯净的水,安全的食物已经成为了奢侈品。没有干净的土壤,哪有干净的水。为此我们不辞辛苦、不远万里,只为了对您的健康负点责,5100象征着民族品牌的高度,也是西藏通向世界的水名片。5100长年扎根西藏,创建了中国矿泉水的高端品牌“5100”以及格桑泉、卓玛泉等优秀的天然饮用水品牌,在国际性和我国国家级的重大活动、会议、赛事中被广泛应用。西藏5100,90%是藏族职工,公司的成立不仅提升了周边广大藏族农牧民的经济收入,也促进了汉藏之间的民族团结,为祖国边疆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并作为成功的扶贫案例写入了联合国《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16》。

水质决定品质:我们相信,水的质量决定了生命的质量,水的质量决定了产品的质量,水的质量决定了生活的质量。我们将品质视为生命,用世界一流的生产设备,以及业界领先的品质管控系统,每一批次产品更是经过严苛的三道检验,确保每一滴水的品质和安全。

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地球70%是水,人体70%也是水,我们相信,让最多的人喝上更好的水,是一件利国、利民、利社会的公益事业。没有干净的土壤,哪里来干净的水,我们在西藏设立60平方公里水源保护区,让稀世之水独善其身,不被污染,让更多的人喝上纯天然、无污染的西藏冰川水。我们和国际公益组织“THIRST”建立合作,通过“RUN4WATER”的公益活动激发更多人们对于水源地保护的关心。

为了让每一瓶5100西藏冰川矿泉水都具有高品质,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郑重承诺:1.西藏5100在水源地周围建立60平方公里的保护地带。2.坚持在水源地灌装,并采用世界上先进的德国克朗斯高科技设备,保存了5100西藏冰川矿泉水的纯正品质,有效防止了二次污染。3.不断加强管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等系列认证,有效保证生产管理环节严谨、规范,保证产品质量。4.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设置于关键控制点上的远程电子实时监控系统保障了产品的质量。5.公司通过向环保组织、论坛会议捐助等方式,支持环保事业。6.在工厂内部降低能耗,节约成本,减少排放。

主要产品:5100西藏冰川矿泉水

服务电话:4008105100

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