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

http://www.nature-cn.cn

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发源于1995年,是国内知名的地板与家居产品解决方案供应商,是大自然家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主板:02083)的全资附属公司。以“担环保责任、普健康生活”为企业宗旨,始终专注装修关键环保主材——木作类家居产品。自主研发生产产品涵盖:地板、木门、橱柜、衣柜、木窗、壁纸等品类。同时,拥有从全球9个国家引进的地板、橱柜等12大品牌的中国独家代理权。

作为地板行业的领军企业,品质超群的大自然其市场份额一直名列前茅。大自然以“担社会责任,普健康生活”为己任,开展全国的绿色版图行动,取诸自然、还于自然。大自然产品的环保品质和大自然所秉持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负责态度得到行业的一致认同。20多年来,大自然坚持真抓产品质量,大自然产品品质也在中国大地口碑相传,不断为大自然扩展着良好的品牌形象。大自然不断在各领域拔得头筹,成就了殿堂级的品牌辉煌!

大自然家居以促进人们的居家愉悦和生活品质为愿景,运用地板与家居产品制造领域的专业经验,旨在让消费者享有高品质绿色家居生活。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大自然家居通过领先的绿色低碳环保科技,帮助客户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创造最佳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大自然家居秉承“取于自然、还于自然、成于自然”的发展理念,把企业发展和生态和谐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推进“中国绿色版图工程”。

当今世界是一个崇尚自然、注重健康和生存质量的环保时代。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与日俱增,这要求企业在追求经济发展目标的同时还应高度关注自身肩负的责任。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期望,也是企业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因为只有具备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才能赢得消费者的认同、尊重和信赖,进而才能形成真正的社会影响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大自然家居自创立以来就秉承“担环保责任,普健康社会”的历史使命,执著于对“绿色”的追求,将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理念融入企业的生产、采购、营销、消费等各个环节,将绿色“基因”注入企业的方方面面,把绿色企业文化当作企业的指导思想之一。采用绿色技术、开发绿色新产品、实施绿色制造、开展绿色营销和绿色服务,大自然家居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肩负起了企业发展、保护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的重任。

主要产品:大自然地板、木门、橱柜、衣柜、壁纸、整体家装

服务电话:400830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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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