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贵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plantsleep.com

贵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有上市公司——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独立法人公司,是集植物纤维床垫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经营实体。公司扎根于贵州省贵阳市,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以棕床垫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旗下设立了植物纤维研究所、裸板生产厂、包装加工厂、物流调配中心、营销策划中心、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售后服务中心、财务中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产品(专利号:90100464.2),主导起草的《棕纤维弹性床垫》行业标准,已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升级为国家标准。

在20余年发展中,大自然公司已获得200多项国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多达36项。作为行业领头羊,大自然床垫坚持以天然优质棕纤维和纯天然乳胶为原料,将国际先进的植物纤维成型技术运用到床垫生产中,把独创的“三段式”睡眠理论完美融合到产品中,使得大自然床垫具有优秀的静音效果、优良的透气性、良好的透水性以及绝佳的软硬度。同时,大自然床垫的设计完全遵照人体骨骼受力原理、人体皮肤呼吸原理,对人体骨骼实现了完美支撑,对保护人体骨骼发育以及维护中老年人脊椎健康,保证血液循环通畅、促进皮肤自由呼吸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大自然床垫以其优秀的产品品质、完整的产品架构、优质的服务体系日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为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已将销售网络扩展到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在全国已建立了约1000家专卖店及睡眠体验中心。营销网络的不断完善,为顾客朋友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大自然床垫,让消费者享受高品质生活和安全健康睡眠!

“月光使者”售后服务体系

一、顾客不满意,“大自然”床垫(按顾客要求定做的非标床垫除外)自送货之日起7天内货物无损原价退货。

二、“大自然”产品三包服务:1.全国联保、统一保修:凭“大自然”产品销售凭单和质量保证卡或其他有效凭证在任一有“大自然”销售或服务网络的城市均可享受“月光使者”服务;2.“大自然”产品三包有效期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3.“大自然”产品自交货之日起30天内发生质量问题,“月光使者”将为您免费修理或更换;如果您选择退货,“大自然”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不收取产品折旧费用;4.“大自然”产品自交货之日起31天到1年内发生质量问题,将为您免费修理或更换。

三、提供市区内免费送货、免费安装无忧服务。

四、限时服务:1.送货后限时回访:顾客收到货物后在48小时内提供回访服务;2.顾客投诉限时回复:接到顾客投诉后在48小时内进行回复;3.售后服务限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按约定服务时间限时处理。

主要产品:大自然床垫

服务电话:4007377777

贵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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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