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唐山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http://www.changhongpipe.com

唐山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集塑料管材及管件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于一体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200余人,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和实力较强的塑料管道生产企业之一。

唐山长虹公司现有两个生产基地,拥有国内先进塑料制品生产线40余条,年生产能力10万吨,主要生产给排水系列产品:PVC-U、PVC-M、PE管材;建筑系列产品:PVC-U电工套管、PVC-U实壁排水、PVC-U螺旋消音管、PP-R冷热水、PE-RT地板采暖管材;农用节水灌溉系列产品:PP、PE、PVC-U管材(喷灌、滴灌、微喷),能够充分满足国内外市场给水管道系统、建筑给排水及地暖、建筑雨水、农用水利灌溉、园林绿化、化工流体输送、建筑电线通信护管、消防、矿山(给排水、通风、抽浆、瓦斯)工业等较多领域要求。

唐山长虹公司自成立以来,引进各专业技术人才50余人,并加强与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等高校开展技术协作,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积极推进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公司获得唐山市塑料行业先进单位、唐山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唐山市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河北省著名商标、一级诚信企业,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赢得了社会各界广大用户的青睐和好评。2013年以来,已获得实用新型证书8项、软件著作权10项。2017年3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

唐山长虹愿与社会各界携手,为我国的新型环保管道事业做出贡献!

唐山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集塑料管材及管件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于一体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一直坚持“以顾客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企业宗旨,坚持“质量即信誉,产品即人品”的质量理念,坚持以健康、稳定、创新、发展的既定方针,坚持“诚信和睦,互惠互利”的合作理念,坚持贯彻执行ISO9001、ISO14001和GB/T 28001三个体系,并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组织生产质优价廉的产品,销售网络遍及大江南北,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做中国管材行业的领军企业”是长虹人共同追求的目标。我公司始终秉承“科技创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可靠的质量,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支持与信赖,“打造行业品牌,铸就百年长虹”,不断为广大客户提供全系列的品牌产品,为建材领域的兴盛贡献力量。

主要产品:“沧泓”给水用塑料管材(PE、PVC-U、PVC-M)、埋地给水PP管材、冷热水用PP-R管材、PE滴灌管带、PE微喷带、给水用塑料管件(PE、PVC-U、PVC-M)

服务电话:4000315596

唐山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唐山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唐山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