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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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斥资10亿元进入空调行业以来,长虹空调迄今已走过20余年专业制冷道路。作为长虹多元化发展战略延伸的主要部分,长虹空调始终立足于军工科技的高起点、高标准,以“成为国内一流的空调企业”为目标,致力于为消费者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目前,长虹空调拥有四川绵阳、广东中山、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四大生产基地,产品覆盖窗机、挂机、柜机以及单元式、VRV、家用中央空调、空气净化器、空气能等系列,远销美国、欧洲、我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

长虹空调凭借享誉国际的博士专家团队,成功研发出6大军工科技、5大变频科技、5大高效节能技术。其中,变频空调的温度控制精密调节方法获国家发明专利(ZL200910312265.4)、空调用轴流风扇获国家发明专利(ZL200910311718.1)、自动调节显示亮度的空调及方法正在申请发明专利(201510083786.2)。2014年底,长虹空调微通道技术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成为行业少数获此殊荣的企业之一。2012年起,连年凭借良好的军工品质,长虹空调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批准成为“总装备部物资供应商”。

长虹空调着力打造“空气品质专家”形象,以智能、节能、健康、舒适以及个性化的产品,倾力创建高效服务体系,成为近几年国内空调行业增长较快的品牌之一,广受市场消费者欢迎。2013年以来,在长虹集团智能战略引领下,长虹空调立足于智能家电发展前沿,以满足消费者需求、解决消费者痛点作为出发点,积极构建智能生态链、经营价值链、运营效率链,推动企业朝智能化及互联网转型。在长虹公司整体“家庭互联网”的智能战略构想下,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努力为用户提供节能、舒适又方便智能的生活与消费体验。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自1995年斥资10亿元进入空调行业以来,始终立足于军工科技的高起点、高标准,以“成为国内一流的空调企业”为目标,致力于为消费者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

长虹空调始终秉承“一切以用户为中心,不耽误用户一分钟,让长虹空调用户满意”的服务宗旨,依托长虹集团专业服务平台快益点电器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建立的覆盖全国的上万家售后服务商及全国1000余个坐席的400呼叫中心,365天全天候为长虹空调用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长虹空调服务承诺:1、2015年9月1日起,整机包修六年。2、2016年3月15日起,在各类长虹空调官方组织的促销活动期间,购买长虹空调并将信息录入长虹空调信息系统备案的,凭获赠的服务金卡可按金卡内容享受相应包修期(与购机发票配合验证)。3、长虹空调遥控器均包修1年。4、工业用途空调按国家新三包政策包修。

长虹空净服务承诺:自售出之日起,按国家新三包政策,整机保修一年(淲网、耗材除外),主要零部件压缩机、电机、印制板、传感器(如PM2.5传感器、CO2传感器)、离子发生器保修三年(人为损坏除外)。

主要产品:长虹空调、家用中央空调、商用中央空调、空净产品、空气能热水器等

服务电话:400811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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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