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

http://www.chinafirstpencil.cn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是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级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经营以笔类文具为主导产业的企业,具有80余年悠久历史,拥有“中华”“长城”“三星”等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品牌,产品除覆盖全国各大文具用品市场外,还出口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铅公司铅笔生产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堪称我国铅笔工业发祥地。经过80多年滚动发展,中铅公司已经建立起国内铅笔行业最具现代化的生产加工体系,形成上海、江苏、东北三大生产基地,其基础设施、生产装备、研发水平、品质管理、产品门类和花色品种,都走在全国同行的前列。

中铅公司铅笔生产完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中华”牌铅笔集国家工商局、国家技监局、海关总署重点保护商标于一身,已成为国家重点保护的著名品牌之一。由中铅公司研制的“神舟七号出舱书写笔”,还伴随着航天员实现了中国人首次太空行走;公司还被指定为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制造商。

多年来,中铅公司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屡获殊荣:1999年中华铅笔率先在行业中通过产品质量认证;1999年公司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中华牌铅笔被授予“中国名牌”称号;1994年以来“中华牌”铅笔连续被命名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作为民族优秀品牌的代表,中铅公司将继续发扬“敢想、敢做、敢突破”的敢为人先精神,依托“中华老字号”品牌,坚定走品牌经营之路,在把握时代脉搏、不断实现自我跨越、开创新的里程碑基础上,为打造中国民族文教用品产业的领军企业而不懈奋斗。

质量管理体系介绍

中铅公司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屡获殊荣:1999年4月经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认证,中华牌铅笔率先在行业中通过产品质量认证;1999年公司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中华牌铅笔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铅笔行业唯一的“中国名牌”称号;1994年以来“中华牌”铅笔连续被命名为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华”牌铅笔在全国文具用品市场上享有极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产品和服务总体的顾客满意指数(CSI)接近80。

为了更好地为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作成本、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公司依据ISO9001:2015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实际,建立并逐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我们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本次进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15版的换版审核工作,在2016年就开始了体系换版的准备工作,经过前期多次培训以及三个月的试用期,在2017年3月完成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的编制工作,在2017年8月接受了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审核,并在2017年8月24日拿到了CQ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以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以及提升产品的质量。质量管理体系也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在2018年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的“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及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获得了“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和“全国木制铅笔行业质量领军企业”的证书,这些荣誉都离不开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帮助。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经营以笔类文具为主导产业的企业,具有80余年悠久历史,拥有“中华”“长城”“三星”等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品牌,产品除覆盖全国各大文具用品市场外,还出口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铅公司铅笔生产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堪称我国铅笔工业发祥地。经过80多年滚动发展,中铅公司已经建立起国内铅笔行业极具现代化的生产加工体系,形成上海、江苏、东北三大生产基地,其基础设施、生产装备、研发水平、品质管理、产品门类和花色品种,都走在全国同行的前列。

为了更好地为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作成本、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我公司依据ISO9001:2015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实际,建立并逐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我们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服务承诺:我们承诺所售商品均为正版商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更高的产品质量及满意的售后服务。

主要产品:中华牌、长城牌、三星牌木制铅笔

服务电话:4008881861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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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