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河南金水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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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电缆集团始创于1983年,是华中地区规模最大的电线电缆电工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销售、出口基地,信息化物流配送基地,中国电线电缆综合实力十强企业。公司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8亿元,主要生产设备300多(台)套,计量检测设备50余台(套),年生产能力50亿元。公司拥有目前国内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和高素质的生产管理队伍,生产的“金水”牌电线、电缆和电工产品广泛适用于房地产、交通、能源、电力传输等领域,遍布全球各地,深受客户好评。

金水电缆集团产品种类齐全,产品范围包括从300V至220kV各种高、中、低压电缆电线产品和各种电工产品,其中电线电缆年生产能力可达80万公里。产品主要有高导电绿色环保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线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铝合金电缆、特种电缆等五百多个品种,五千多种规格,电工及电器配套产品齐全。公司在同行业中率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进出口资格证和铁路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是全国城乡电网改造推荐供应商、政府采购推荐供应商、军用物资采购供应商。产品获得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和阻燃系列产品的消防产品许可证等多项认证。

金水电缆集团拥有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是河南省(电线电缆)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铜铝合金导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原工学院和河南工业大学的产学研基地,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多项产品获国家技术专利和新产品发明奖。

打造中国百年企业,争创世界一流品牌。公司将继续秉承“坚持质量第一,为用户服务到底”的服务宗旨,发扬开拓奋发、精益求精的企业精神,继往开来,勇于创新,为用户和社会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更完善的服务!

服务承诺:1.我公司电线电缆产品实行三包10年承诺。2.免费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帮助用户选好用好电缆。3.我公司可派遣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的交接和指导安装等工作。4.所供电缆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技术是先进的,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5.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如需到工厂实施检验,我厂提供免费服务。6.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保证在12小时内答复用户的函电。7.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计、制造和材料的缺陷而造成产品的任何损坏、缺陷或故障,当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我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缺陷产品;如我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有错误,或在产品安装、调试、运行期间,由于我方原因而造成的产品报废、工程返工,影响工程进度,我方立即进行无偿更换和修理,我方承担一切费用;如由于我方责任,需更换、修理有缺陷的产品而使工程延期时,则质量保证期按实际修理、更换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8.质量期满后,如出现问题,我方保证及时修复、更换,并只收成本费。9.质保期外,我方保证向买方提供及时、优质、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供应。10.按照供货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送货,满足客户需求。

主要产品:金水牌电线电缆

服务电话:4006566999

河南金水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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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