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依托天士力控股集团品牌、产品研发、生产技术和资金优势,承担集团“生命健康”板块的重任,以“平衡观”作为企业的哲学,通过现代中药科技,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履行企业责任,努力使人们的健康、事业、家庭、自然与社会回归到平衡状态。

金士力佳友对产品的上下游产业进行整合,打造了一条从原材料到营销,包括研发、种植、选料、生产、物流等九大环节的全产业链,并通过对其中的核心环节进行掌控,保障产品品质,让消费者享受优质的健康产品。

保健食品金士力佳友保健食品在“还原健康平衡”核心理念的指导下,借助天士力控股集团核心科技现代中药技术,汇集传统中药智慧与现代西方医药科技精华,提供优质产品,帮助消费者还原健康平衡,享受健康快乐,开创健康通达的人生。

护肤品金士力佳友帝蘭品牌护肤品是自然精华与尖端技术的完美融合。帝蘭系列护肤品依据现代中药的原理,借助全球顶级生物科技,采用国际领先的现代生产工艺,精心提炼来自大自然的精华元素,寻找肌肤持久健康平衡的奥秘,令万千女性为之惊叹的产品传奇。

日用品金士力佳友日用品系列结合天然植物精粹与现代科技,精良选材,采用医药级生产标准,为您提供从头到脚的细心呵护。安全、可靠、效果显著的产品让您时刻处于清爽整洁的平衡状态之中,自信从容地享受幸福生活。

品质,不倒的根基。在金士力人的眼里,产品及其每一部分都是有生命的,所有的好产品都是设计出来的。为了让发展的脚步迈得更稳,金士力从源头严格把控原料品质,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金士力的产品装上了一把“安全锁”,正是这种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了每一款金士力产品的金品质。

“大健康”不仅仅是一个概念,也不只是一款款有着品质保证的产品。金士力人追求的是在向广大消费者传播大健康文化、推广大健康产品、倡导大健康生活方式的过程中,让消费者真正体会到价值的回归。金士力“十三五”战略定位为:成为大健康产业健康保健板块引领者。在“十三五”期间,金士力将构建起以功能性食品为主,涵盖保健食品、有机食品、保健器材、美容护肤品、洗护日用品、家居用品及集团其它消费品的大健康全产业链。

主要产品:金士力芪参茶、银杏叶滴丸、益生菌粉,帝蘭系列产品

服务电话:4000905218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