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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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集设计研发、生产、仓储物流、品牌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内衣品牌运营集团,致力于成为世界级贴身衣物领导品牌。集团总部位于东莞,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设有营运中心,在全国拥有广泛的销售网络,零售网点遍布中国一线、二线及三线330个地级城市。截至目前,都市丽人在全国拥有7000余家零售门店,并已逐步向海外拓展。

都市丽人集团旗下拥有“欧迪芬”“都市丽人”“자유시간(自在时光)”等知名品牌。其中,都市丽人旗下有都市缤纷派、都市俪人、都市丝语、都市丽人的秘密、都市锋尚五大产品线,产品涵盖文胸、内衣、家居服、塑身衣、保暖衣、袜子、内衣配饰等不同种类近万种款式。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都市丽人已成为中国贴身衣物的行业龙头,市场占有率多年来稳居榜首。集团管理精益求精,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8、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04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认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集团担任更多社会责任,积极履行“公民企业”责任,先后在扶贫、助学、救助等方面捐款捐物。

公司使命:贴心关怀,为您创造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

公司愿景:成为世界级贴身衣物的领导品牌。

A级设计风尚:通过对国际、国内时尚潮流内衣信息的收集整理,结合都市丽人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整合适合的面料和工艺,自主研发设计出多种高性价比但又紧密贴合时尚潮流的内衣类商品。A级质量风尚:通过现代化的品控监督管理系统,并结合当代顶尖科学技术,将原料采购、生产、仓储、物流配送等环节,全程标准化掌控,杜绝次品产生,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完美的商品。A级展示风尚:通过都市丽人遍布全国的专卖店,独具风格的品牌形象,完美的产品陈列,温馨的购物环境,展示都市丽人的品牌魅力,让消费者感觉都市丽人代表的品牌形象,就是自己所期望的个人形象。A级售卖风尚:通过都市丽人专卖店售前、售中、售后每个环节的细致服务,让消费者感觉在都市丽人购物,犹如走进了自己的闺房,享受美丽、舒服的内衣购物体验,建立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和忠诚。A级体验风尚:通过贵宾卡、风尚杂志等方式,让消费者体验到在都市丽人,除了获得舒适的内衣、愉悦的购物体验外,更获得“遇见更好的自己”的内衣穿着理念和健康的生活态度。

主要产品:都市丽人旗下各品牌文胸、内衣、家居保暖等贴身衣物及相关产品

服务电话:400886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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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