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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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专心、专注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企业培训中心和技术中心提供智能制造人才培养整体解决方案,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应用、教育机器人、数控机床、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电子电工技术、虚拟仪器、物联网、综合布线、装配钳工、机械传动、液压与气动、电机装配与维修检测、智能楼宇、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家电、制冷、户式中央空调、轨道交通、汽车运用与维修、新能源汽车、风能与太阳能、供配电技术、智能电网等教育装备、高端培训、互联网教育等做学教一体化人才培养整体解决方案服务。

亚龙教育现有员工1000多人,其中技术研发人员300余人。亚龙教育是教育部远程职业教育资源开发基地、教育部高职中职教师实践培训基地、浙江省教育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亚龙教育装备研究院、财政部产业化重点支持企业、科技部创新基金重点支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谭建荣院士工作站,获得温州市领军企业、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等荣誉。

截至目前,亚龙教育自主开发300多项专利和57项软件著作权技术成果,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个国家863项目、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和省部级科研与攻关项目,拥有国家级新产品和国家火炬计划支持产品,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成果二等奖;亚龙系列产品被国务院选定为国礼产品;亚龙参与了东盟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行业标准起草,系列产品成为了东盟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实践技能大赛的合作伙伴。

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专心、专注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企业培训中心和技术中心提供智能制造人才培养整体解决方案,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应用、互联网教育等做学教一体化人才培养整体解决方案服务。

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亚龙以发明创造和变革创新为基石,通过不断的探索和积累,遵循技术与技能形成的规律,研发了系列教育装备,制定了科学的培训及能力形成过程的方案,为工程教育和职业教育提供了一条学以致用的捷径,从而形成了一套独有的、完整的“做学教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亚龙将博大精深的教育装备技术演变成大道至简的产品理念:把复杂变简单,把抽象变具象,把外行变内行,把新手变专家。以优质创新的产品,赢得国内外客户的信赖。

亚龙作为企业公民,不仅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优势,以技术、品质、服务、诚信赢得客户和市场,还勇于担当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主要产品:亚龙牌教育装备系列产品

企业网址:www.yal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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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