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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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品会(NYSE:VIPS)VIP.com,成立于2008年,在中国开创了“精选品牌、深度折扣、限时抢购”的时尚特卖模式,在线销售服饰鞋包、美妆、母婴、居家、生活等全品类名品。唯品会作为全球领先的特卖电商及中国第三大电商,其所代表的特卖模式,已经成为中国当代三大电商业态之一。

2012年3月23日,唯品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自上市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唯品会已连续21个季度实现盈利。自营服饰穿戴品类是唯品会长期的核心优势,一直保持稳健增长,稳居行业前列。

唯品会吸引全球精选超过8000家品牌入驻,其中近百家为全网独家入驻。唯品会注册会员达3亿,复购率高达84%。

唯品会提出“十重保障”和“品控九条”,通过多项举措,保障用户购买100%正品。唯品会利用全球买手直采、商品溯源及质量抽检等方式来确保商品质量,狠抓品牌商品“源头-流通-售后”这一全生命周期,目前唯品会拥有接近800人的品控团队,居行业首位。

唯品会开设唯品国际、唯品奢频道,并与纽约时装周、米兰时装周、伦敦时装周合作,打造唯美盛典等时尚活动,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实现了自身品牌升级和时尚赋能。唯品会在全球范围内建立1600人的资深时尚买手团队,精选全球优质商品,以敏锐的时尚眼光为消费者精挑细选最潮尖货。

2017年5月16日,唯品会正式宣布分拆互联网金融业务和重组物流业务,打造唯品会电商+金融+物流“三驾马车”的战略矩阵。

2017年6月2日,唯品会将品牌定位语从“一家专门做特卖的网站”升级为“全球精选,正品特卖”,着力于为用户带来除低价之外的优质体验。

未来,唯品会将继续秉持“传承品质生活,提升幸福体验”的企业使命,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电子商务公司,为更多消费者和品牌提供优质尊享的体验和服务。

唯品会(NYSE:VIPS)VIP.com,成立于2008年,在中国开创了“精选品牌、深度折扣、限时抢购”的时尚特卖模式,在线销售服饰鞋包、美妆、母婴、居家、生活等全品类名品。2012年3月23日,唯品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唯品会作为全球领先的特卖电商及中国第三大电商,其所代表的特卖模式已经成为中国当代三大电商业态之一。

唯品会吸引全球精选超过8000家品牌入驻,注册会员达3亿,复购率高达84%。2016年,唯品会旗下“唯品国际”跨境业务全新升级,将原有的“跨境商品特卖平台”升级为用户“遇见全球美好生活”的“生活方式平台”。2017年5月16日,唯品会正式宣布分拆互联网金融业务和重组物流业务。2017年,唯品会将定位语从“一家专门做特卖的网站”升级为“全球精选,正品特卖”,着力于为用户带来除低价之外的优质体验。

未来,唯品会将继续秉持“传承品质生活,提升幸福体验”的企业使命,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电子商务公司,为更多消费者和品牌提供优质尊享的体验和服务。

主要产品:服饰穿戴、美妆、母婴、居家等

服务电话:400678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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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