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

http://www.kerkasun.cn

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秦皇岛。2013年9月,卡尔·凯旋企业群成立,所辖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爱利德艺术玻璃有限公司、秦皇岛新华玻璃加工有限公司、辽宁卡尔凯旋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形成四大制造基地,全力打造卡尔·凯旋家居建材品牌航母。

企业现有员工1000多人,具有世界先进工艺的生产流水线,拥有来自法国和加拿大的国际原创设计力量,坚持每年将收入的5%投入研发。拥有节能木窗、实木定制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在内的50余人的研发团队,行业内首家省级木门、节能门窗和实木定制研发中心,拥有占地20多万平米的北方最大木门生产基地之一,各类数控自动化设备200多台,具有年产20万套木门生产能力。截至目前,卡尔·凯旋已拥有了100多项专利,成为中国节能门窗和实木定制领域技术领航企业。公司以专业的队伍、严谨的管理、超卓的设备,着力打造卡尔·凯旋家居建材品牌。

发展实业、振兴企业是卡尔·凯旋的发展目标,不骄不躁、严谨踏实是公司的一贯工作作风。多年来,公司不懈努力、开拓进取,始终坚持“专业、高端、负责”的战略性定位,品牌实力不断提升。公司先后获得了河北名牌、河北著名商标、全国木门30家市场放心产品、中国木门优质产品、2014-2015年度河北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016木门十大品牌等众多殊荣;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I型十环认证。目前,卡尔·凯旋在全国设立了500多个加盟店,销售网络覆盖世界上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是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知名企业,始终专注于高端木门、整木家居、艺术玻璃、节能铝木和碳化装甲门的研发和制造,致力于为追求品质生活的消费者提供智能化、人性化的节能门窗科技和艺术化实木私家定制产品,让消费者享受绿色生态的艺术居家生活!

卡尔·凯旋注重产品质量与环境,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和ISO14001体系认证,是GB/T29498-2013《木门窗》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高效的资源整合和市场高品质产品形象奠定了卡尔·凯旋在国内行业的领先地位,获得众多消费者的认可。

卡尔·凯旋,精工实料,奥运品质,打造完美家居,唯选卡尔·凯旋。

主要产品:卡尔•凯旋整木家居、实木复合门、原木门、楼梯、节能门窗等

服务电话:4006630335

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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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