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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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智能农装”)是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05)控股企业,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5.14亿元。公司拥有资产8.27亿元人民币,职工1000余人,占地面积500余亩。主导产品有近百个品种,产品功率覆盖16-250马力,产品销售区域遍及国内30多个省、市和自治区,并远销北美洲、欧洲、南美洲、非洲、东南亚及中东等9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交货值多年位居全国同行业前茅。

通过多年的努力,公司生产的“黄海金马”拖拉机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曾连续五年被中质协用户委员会和中国农机流通协会用户委员会评为“用户使用可靠产品”,同时被认定为“全国用户满意产品”,是国家农业机械行业AAA信用等级单位;在国家历次质量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核定为“2000年-2005年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2005年经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评定,入选“2005年中国机械500强”,同年,“黄海金马”被评为“力佳杯农民最喜爱的拖拉机”品牌;2006年,“黄海金马”荣获“中国名牌”称号;2007年,“黄海金马”商标荣获“江苏省著名商标”;2010年,“黄海金马”商标荣获“《农业机械》全国用户满意品牌”称号,同年12月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被江苏省商务厅评选为江苏省重点培育的国际知名品牌。

智能农装产业是悦达集团智能制造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悦达集团和盐城地方工业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全力实施大拖发展战略,以智能制造服务于我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努力做大做强农业装备产业,带动并促进地方产业集群的发展。力争顺应国家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为加快盐城的经济发展、振兴苏北经济做出积极的更大贡献。

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是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05)控股企业,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核心企业,主导产品有近百个品种,产品功率覆盖16-250马力,产品销售区域遍及国内30多个省市和自治区,并远销北美洲、欧洲、南美洲、非洲、东南亚及中东等90多个国家和地区。

悦达智能农装具备较强的产品开发设计能力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设备精良,拥有前处理阴极电泳生产线、总装生产线以及德国、意大利等国生产的进口加工中心组成的柔性加工线,激光切割机和焊接机器人组成的智能焊接生产线。公司一贯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牌拓市场”的方针,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行用户满意工程,强化产品开发和实施持续改进,形成了行业中品种较全的经营特色,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质量管理上坚持“关注顾客需求、持续改进质量、提供可靠产品、创新黄海金马、实现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合理进行各种资源的配置,对流程不断整合和改进,并严格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主要产品:黄海金马系列拖拉机、烘干机、插秧机、植保机

服务电话:0515-88230030

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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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