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http://www.cuilu.com

深圳翠绿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集黄金珠宝加工生产、销售、进出口于一体的大型珠宝首饰企业。旗下拥有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翠绿首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翠绿金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翠绿黄金精炼有限公司、深圳市翠绿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富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几家控、参股公司。

翠绿公司自成立以来取得来自业界和政府的荣誉:1999年取得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银许可证”;2002年荣获上海黄金交易所首批(综合类)会员单位;2002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曾先后荣获了“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深圳市工商领域百强企业”、“深圳市大企业直通车”、“广东省制造业500强”、“深圳市连锁企业经营50强”、“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2011年度重点纳税企业”等100多项荣誉称号,并获得各类专利300余项。相继成为世界黄金协会和国际铂金协会指定的生产商和推广商、2008年奥运会特许商品生产商和零售商以及2010年第16届亚运会贵金属产品生产商和分销商。2013年,翠绿成为故宫博物院贵金属指定生产商。2014年,翠绿成为2015年米兰世博会全球合作伙伴。2015年,翠绿首饰荣获“2015年度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制造业十大品牌”。

翠绿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历程,在多方的支持与努力下,黄金产业链已逐渐完善,“翠绿制造,追求卓越”是多年来企业发展的基石;打造民族首饰文化经典品牌,“诚实经营,优质服务”是翠绿公司不懈努力与前进的方向。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接受社会监督,翠绿开通了全国热线服务电话接受咨询服务、举报投诉和信息反馈,增进与客户的情感交流。为符合VIP条件的客户建立专门资料档案,定期追踪回访,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在成色控制上,翠绿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力求将翠绿二十多年的制造口碑延续下去并发扬光大。

翠绿制造专注于黄金铂金珠宝首饰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长期为国内外众多著名珠宝首饰品牌提供ODM、OEM服务。公司对各部门员工长期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同时配备自有标准厂房和多个专业生产工厂,拥有国内外先进珠宝首饰生产设备和众多专业技师。公司对产品的检验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出厂。我公司本着“诚信经营”的企业理念,坚持“顾客至上、品质第一”的服务承诺,传播中华民族首饰文化,与业界同仁携手并肩,共同打造中国民族首饰品牌。

主要产品:翠绿黄金、铂金、镶嵌、翡翠等饰品

服务电话:0755-25683011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