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jinlinghotel.com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由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控股设立,2007年4月在上海证交所上市。以五星级金陵饭店为主体,以酒店连锁经营为核心,构建了“酒店投资管理、旅游资源开发、酒店物资贸易”三大板块的发展格局。企业总资产33亿元,净资产14亿元,员工总数1878人。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创建百年民族品牌的使命感,坚持品牌营运和资本扩张“双轮驱动”,在经济社会环境复杂严峻的挑战中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突破,品牌价值、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的显著提升。自2003年至今,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攀升,营业收入增长206%,净利润增长866%,净资产增长485%。金陵高星级连锁酒店突破128家,管理规模位居“全球酒店集团50强”第37位,在管五星级酒店总数居全国首位。57层“亚太商务楼”投入运营后,金陵饭店客房总数近千间,成为江苏省最大规模的五星级酒店综合体;占地1300亩的盱眙“金陵天泉湖旅游生态园”将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养生养老示范区。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服务业率先创立了“细意浓情4-8-32”质量经营模式,“细在精准、意在卓越、浓在超值、情在人文”的品质内涵已升华到魅力质量的全新境界,实现了营销全球化、管理精细化、采购网络化、技术智能化。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国服务业的代表,荣膺“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标兵”“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七度蝉联“中国最受欢迎本土酒店品牌”,八度蝉联全球服务业领域最高奖项“五星钻石奖”。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创建百年民族品牌的使命感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推动了从“质量管理”到“质量经营”的提升,在全国服务业率先创立了以细意浓情、追求卓越理念为核心,以卓越绩效模式为准绳的“细意浓情4-8-32”质量经营模式,确保了金陵连锁管理模式和服务品质的标准化、专业化、系统化。“细在精准,意在卓越,浓在超值,情在人文”的丰富内涵已升华到魅力质量的全新境界,实现了营销全球化、管理精细化、采购网络化、技术智能化等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全新突破。

我公司创立了品牌营运、质量管理、市场营销、中央采供、食品研发、信息技术等十大专业化连锁支撑系统,完善服务质量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酒店业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三大体系的一体化认证。在酒店经营中融入人性化设计、精细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推出了睡眠关爱计划、金牌管家服务、宴会会议策划顾问、侍酒师、营养师等数十项超值服务。“以客为尊”“诚信金陵”“品质金陵”“在内宾面前,我代表江苏;在外宾面前,我代表中国”等理念深植于“金陵人”的心中,成为创建百年民族品牌的重要基石。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贸易、旅游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

服务电话:025-8471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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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