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宁波市美之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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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美之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宁波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MEIZIJ美之净”品牌家用和商用管线机、反渗透净水机、直饮机、软水机、净水机、海水淡化设备及其他大型水处理设备等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生产和运营推广。公司占地1万多平方米的规模化、现代化的“中国终端水净化生态园”和年产能数十万台终端水处理整机的现代化、自动化的生产线,为生产高品质产品提供保障。

美之净的市场在于整个世界、美之净的壮大在于科技创新。秉承“孝道、诚信、质量、安全、责任、感恩”的企业宗旨,综合现代科技及未来趋势,发挥整体团队创造力,以服务客户为导向,并根据中国各地不同的水质情况,积极构建标准的终端饮用水整体解决方案。目前,美之净已经成为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并受到各界肯定和好评,不断载誉而归:企业先后荣获浙江、安徽卫生厅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公司自主研发产品也先后荣获多项国家专利证书,产品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同时荣获首批3A信用等级单位,“MEIZIJ美之净”品牌也被评定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

美之净始终坚持和履行着造福社会的初衷,肩负着改善大众饮水质量的社会责任,并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使命和回报社会。美之净邀请各界力量,共同倡导并营造健康安全高品质的生活环境,让世界的每个家庭都能饮用到安全、放心的健康水,是每一位美之净人永恒的追求和源动力!

宁波市美之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MEIZIJ美之净”品牌家用和商用管线机、反渗透净水机、直饮机、软水机、净水机、海水淡化设备及其他大型水处理设备等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生产和运营推广。我公司占地1万多平方米的规模化、现代化的“中国终端水净化生态园”和年产能数十万台终端水处理整机的现代化、自动化的生产线,为生产高品质产品提供保障。

美之净始终坚持和履行着造福社会的初衷,肩负着改善大众饮水质量的社会责任。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才会走得更稳、更远。由美之净品牌创始人、美之净集团董事长於柏樟先生发起设立的“美之净全球公益壹机金”,用旨为贫困地区安装净水设备,改善、解决贫困地区饮水问题,让贫困地区也能喝上干净、安全的水。与此同时,公司多次举办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美之净饮水健康公益行”活动,共向社会福利机构累计捐赠价值超过千万元的净饮水设备,美之净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使命和回报社会。

主要产品:美之净牌净水器、纯水机、管线机、直饮机、商务机、空气净化器

服务电话:400668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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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