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湖北钟格塑料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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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钟格塑料管有限公司创办于1995年,坐落于湖北省钟祥市工业园区内,公司注册资金1.01亿元,占地面积76547.8平方米,拥有先进的生产及检验设备以及一批高素质科研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才,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售后安装、技术培训为一体的专业塑料管道生产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钟格管业遵循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符合国家“以塑代钢,以塑代木”产业引导政策的塑料承压专用管道事业。主要产品为PE燃气系列管材;PE、PVC给水系列管材;PE、PVC排水系列管材;通信管材等。可广泛用于燃气输送管网、农村安全饮水、给排水系统、城市污水处理、通信产业的网络建设等多个领域,市场前景巨大,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为“钟格”牌产品提供质量保证保险。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以及新华节水认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A1级制造许可证。

钟格管业目前已与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中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昆仑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型燃气客户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与水管、通讯管客户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各地市州水利系统自来水公司客户等结下长期稳定的合作友谊;销售网络已辐射到广东、云南、贵州、湖南、河南、江西、陕西、湖北、四川、重庆、山西、广西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

“致力于中国城市管网的改善,成为专业塑料管道行业的领先者!”是公司的发展愿景,也是钟格人的理想与信念。公司将秉承“服务客户、服务员工、服务社会”的企业使命,以“坚韧、务实、创新、进取”为企业价值观,在产品同质化的市场竞争中做好差异化的服务,让钟格产品名扬四海,博得广大用户的青睐!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信誉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遵循“以人为本,诚信立业,科技无穷,创新无限”的企业理念,不断追求客户、社会、企业三者利益的结合点,经过10多年的发展,规模、效益及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钟格”牌产品信誉卓越,在同行业中牢牢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形象,市场竞争力日益加强。

为了满足客户的全面需求,钟格管业愿为您提供“准确、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具体为您提供如下服务:1.提供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技术支持(产品技术问题解答;施工安装指导,材料预算);2.负责客户信息处理(客户投诉类信息处理;客户咨询类信息处理;客户满意度调查);3.进行公司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4.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进行处理;5.为分公司及客户提供所需的各项服务并辅助其完成信息传递过程;6.领导公司售后服务代表更好的为广大客户服务;7.建立客户档案,并将客户档案录入公司数据库;8.为各大商家提供相关产品的配套销售服务。

主要产品:钟格牌PE、PVC塑料管材、管件

服务电话:0724-4286122

湖北钟格塑料管有限公司
湖北钟格塑料管有限公司
湖北钟格塑料管有限公司
湖北钟格塑料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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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钟格塑料管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