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吉林云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http://yunshangworld.com

吉林云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2001年成立,是集保健食品、纯天然蓝莓等优势产业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17年来,立足大健康产业,云尚率先通过国际国内十大认证,雄冠行业,并以药品的严苛标准生产保健食品。拥有亚洲顶级的精细化生产车间、万级净化标准,执行全行业最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为掌握核心科技,云尚强强联合,成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A级战略合作单位,具有雄厚的产品研发生产实力。

产品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吉林云尚目前已拥有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12种,天然食品6大类30余种,更多匹配生态家庭的系列健康产品正在国内外多维研发、测试。以蓝莓液态饮为核心的系列生态蓝莓产品,只采用北纬41度长白山有机产品认证专属基地的生态蓝莓,引进最先进的低温萃取科技,最大程度确保核心成分花青素的活性与效能。超越中国蓝莓深加工产业最高标准,使“生态蓝莓”成为云尚一张实力名片。

未来,云尚将以“分享经济”和“互联网+”为载体,紧扣“健康中国”基本国策,恪守诚信之本,以“义薄云天”之气魄、“崇德尚贤”之胸襟,于不可阻挡的趋势洪流中,耀世开启一个云尚“大健康、大梦想、大成就”的恢弘时代!

云财富——云尚为有梦想的勇士,搭建实现精彩人生的黄金机遇;

尚健康——云尚致力大健康,厚积薄发,构筑基业长青的盛世航母。

云尚,生态家庭缔造者!

吉林云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2001年成立,是集保健食品、生态蓝莓等优势产业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雄厚的产品研发生产实力,目前公司已拥有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12种,天然食品6大类30余种。17年来,立足大健康产业,云尚率先通过国际国内十大认证,雄冠行业,并以药品的严苛标准生产保健食品。创办17年来,云尚一直坚持以远超业界的车间空气净化标准,严把产品“生产关”。业内一般厂家普遍达30万级、10万级净化标准即可,云尚生产车间洁净程度远超于此,达万级净化水平,以可“直接接触药品”的净化水准生产健康食品!这,就是云尚从自身严苛生产出发,对消费者最大的爱与尊重!

云尚自成立以来,顺应政策趋势发展,以消费者根本需求为导向,严于律己,恪守药品级生产标准,将优质的产品传递至千家万户。承诺意味着责任,更意味着担当。云尚将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诺言。诚信经营,云尚将不懈努力,树立行业新风,共迎美好未来!

主要产品:oran蓝莓系列保健品

服务电话:400701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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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