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http://www.ferrero.com.cn

费列罗集团于1946年成立于意大利皮埃蒙特大区的阿尔巴镇。费列罗集团作为全球糖果行业领导者之一,2015/16财年集团合并营业总额达103亿欧元,为全球第3大巧克力糖果制造商。

目前,费列罗集团在全球55个国家和地区雇佣超过40000名员工,在全球5大洲拥有22家生产厂,其中3家位于非洲和亚洲,隶属于“米凯利·费列罗企业项目”。费列罗集团的产品目前行销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许多国家集体记忆和风俗习惯的一部分,代代相传,经常被视为一种文化符号。

此外,企业社会责任深植于费列罗的基因之中。费列罗之所以能够持续取得成功,离不开一些关键要素,包括产品新鲜度和高质量、精心挑选的原材料、可持续农业实践以及持续研究和创新。与此同时,费列罗还通过费列罗基金会、米凯利·费列罗企业项目和“健达+运动”项目,持续投资于当地社区。

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费列罗Rocher榛果威化巧克力进入中国市场,费列罗与中国消费者的渊源由此开启。2007年,费列罗中国公司成立,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入,先后为中国消费者带来了健达、能多益等多个享誉全球的品牌及产品。2009年,费列罗将“健达+运动”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引入中国,让“快乐运动”的理念惠及更多国内少年儿童。2015年,费列罗首个在华工厂在杭州正式建立并投产,为中国乃至亚洲的消费者提供更高新鲜度的高品质巧克力糖果产品。如今,费列罗已成功在中国巧克力糖果行业建立了领袖地位,获得了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作为一家全球著名企业在华全资子公司,我公司致力于向中国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并向各界郑重承诺:1.建立质量诚信教育体系。组织员工按照制度要求学习质量诚信规范,提高质量诚信意识,推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质量诚信建设。2.建立质量诚信检验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有资格及相应能力的管理人员;对产品先进先出进行严格把关,并按规定保存相关记录;确保产品仓储条件达到恒温恒湿度,按照标准要求对最终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并按规定保存产品出仓检验记录。成立专门的商业质量部致力于规范流通渠道经销商产品质量管控。3.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咨询服务;建立消费者投诉档案;建立售后服务网络,在承诺的时间内帮助消费者解决食品购买至食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布投诉电话,妥善处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或服务的抱怨和投诉;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质量,并于2014年取得ISO10002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处理投诉指南认证。

主要产品:费列罗巧克力,KINDER健达系列产品,NUTELLA能多益

服务电话:400880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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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