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山东福牌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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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福牌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牌阿胶)发源于正宗阿胶原产地“中国阿胶之乡”——山东省济南市东阿镇,是行业首批“中华老字号”企业。福牌阿胶以生产阿胶及系列产品为主,下设10余个子公司。拥有全国领先的年产能4000吨的阿胶生产基地,产销量连续七年遥遥领先;拥有全国领先的年产能6000吨的系列产品生产基地;拥有中国阿胶文化园、中国阿胶研究院、驴产业链制剂基地、医药营销基地。

福牌阿胶成立于1950年,传承3000年东阿镇阿胶文化,集东阿镇诸家阿胶作坊于一体,实现了千年阿胶文化、技艺、配方的大集成。汇集东阿镇生产阿胶的“水、皮、技”三大优势,“贡胶”技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独家使用传统熬胶用水——阴阳水(狼溪河水、古阿井水)、狮耳山驴皮,并建立了狮耳山驴皮采购标准,在全国29个省份建立原料基地。

福牌阿胶秉承“质量第一”的理念,在保持传统工艺特色的基础上,建立了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生产流水线和质量监控系统,各生产车间已全部通过了药品、食品GMP认证、食品生产QS认证。福牌阿胶使用“七大武器”,从原材料把关,建立驴皮溯源体系及DNA检测室;并采取“两大模式”,从生产工艺上推动质量升级,最终实现以阿胶为核心的产业链全面升级。传承3000年传统熬胶技艺,建厂67年无质量事故,产品合格率100%,福牌阿胶不断致力于新产品的研发,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路线,形成了七大剂型、100多个品种、涉及OTC药品、保健品、食品的庞大产品体系,荣获了百余项国家专利。

2017年,福牌阿胶荣登“健康中国•品牌榜”,品牌价值30.19亿元,位居健康中国品牌价值榜第16名,补益类养生类全国两强,在全国众多医药品牌中脱颖而出。同时,2017年还蝉联“中国医药制造业百强”、“中国医药制造业十佳集团金牌采购商”两大殊荣。福牌阿胶秉承“厚德载福”祖训,历经千年技艺传承、百年品牌沉淀、六十余年风雨兼程,成功发展为健康医疗养生产业为核心的高科技产业集团。

山东福牌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以传统中医药理论为基础,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中药现代化理论,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福牌阿胶一直是阿胶工艺、阿胶质量标准的制定者,参与各部药典标准的制定,为建立统一的阿胶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做出了突出贡献,建厂67年产品合格率100%,产销量连续七年遥遥领先。

福牌阿胶秉承“质量第一”的理念,在保持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建立了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生产线和质量监控系统,各生产车间均通过了药品、食品GMP认证、食品生产QS认证。福牌阿胶使用“七大武器”,从原材料把关,确保产品品质;并采取“两大模式”,从生产工艺上推动质量升级。福牌阿胶积极打造旅游工厂,从原料采购到包装等49道生产工序全部实现透明化与公开化,并在行业内率先建立冷链物流体系、DNA检测体系、阿胶溯源体系等六大体系,实现阿胶产业链全面升级。

为达成做国际一流的健康产业集团,五年内实现百亿级的产业“裂变”的目标,福牌阿胶将采取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扩张两种手段,打造精细中药养生连锁产业链,整合并购建立中成药产业链,实施过百亿健康养生产业集团工程。

主要产品:阿胶及阿胶系列产品

服务电话:400090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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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