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捷豹路虎是一家拥有两个顶级豪华品牌的英国汽车制造商,拥有辉煌历史的捷豹和豪华SUV品牌路虎,以其迷人设计、领先科技和非凡性能成为引领现代豪华的潮流标志,众多代表车型已被列为世界汽车发展进程中的瑰宝。

秉承“客户至上”核心理念的捷豹路虎,自进入中国以来,始终以顶级的产品、尊崇的品牌体验和专业的客户服务深受市场青睐。现今,中国已成为捷豹路虎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同时也跃升为捷豹路虎全球第一大单一市场并在公司全球战略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

捷豹路虎致力于实现对中国市场的长期承诺,立志成为产品技术、客户满意度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最成功的豪华汽车企业。目前,捷豹路虎在中国市场已经引入了全系车型并不断更新,多款专为中国消费者度身定制的车型更是备受追捧。同时,捷豹路虎大力投入渠道建设、加强对经销商的支持和培养,服务质量不断优化。秉承全球企业社会责任升级战略目标,捷豹路虎将通过推动科技发展和改善社会民生两大方面,实践对社会的承诺。捷豹路虎中国也将在全球战略的指引下,大力开展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

传承尊贵的英伦皇室血统,秉持卓越非凡的科技创新,专注无微不至的本土客户体验,捷豹路虎以成为长期、可信赖的合作伙伴为目标,植根中国、面向未来、阔步前进。

2003年,路虎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致力于为中国市场和中国消费者提供丰富、全面的产品和便捷、高效、专业的奢华品牌体验。

路虎承诺:每辆用于个人或商务用途的路虎车从被交付到首位车主之日起,均享有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保修期。您的路虎经销商或授权维修商的技师都受过培训,能够在保修期内,使用原厂的专用工具及原厂零附件对您的路虎汽车进行所需的维护。在车辆保修期间,如果因为制造缺陷,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件,无论车主是否发生变更,路虎授权经销商都将免费维修车辆。新车投入使用后的1个月或16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以内由经销商提供并安装的原厂附件(赠品除外),均同原车一样享有3年或10万公里的保修期(以先到者为准)。

主要产品:路虎汽车

贵宾热线:40082001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