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于1971年,是一家跨地区、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国家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也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集团总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现有员工14000多人,总占地面积400多万平方米。旗下20多家成员公司分布泰州、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成都、苏州、常州等地;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扬子江药业集团始终秉承“求索进取,护佑众生”的使命,践行“高质、惠民、创新、至善”的核心价值观,致力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品和健康服务。企业综合经济效益自1996年起连续二十多年排名江苏省和全国医药行业前列,跻身“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纳税500强”。由工信部发布的中国医药工业企业百强榜,2009~2016年,扬子江主营业务收入连续8年名列榜单前三甲。扬子江蝉联全国医药行业质量管理QC成果评比一等奖总数“十三连冠”,夺得13项国际QC金奖。还相继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文明单位”“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全球卓越绩效奖”“江苏省质量奖”等殊荣。
扬子江药业集团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全面实施“三药并举”研发创新战略;坚持奉行“产品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所有生产车间全部通过新版GMP认证,并有4个车间、6个制剂品种和1个中药提取物通过欧盟GMP认证。
面向未来,奋进中的扬子江药业集团以振兴民族医药为己任,怀着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竭诚为全人类的健康服务。集团着力实施大健康战略,加快推进“扬子江制造”向“扬子江创造”转变,努力向世界一流制药企业目标迈进。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秉承“求索进取,护佑众生”的使命,践行“高质、惠民、创新、至善”的核心价值观,弘扬“为父母制药、为亲人制药”的质量文化,致力向社会提供优质的药品和高效的健康服务。
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本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严格原辅材料采购管理,杜绝不合格原辅料投入生产使用,保证生产产品所用的原辅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3.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持续促进质量提升。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品,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做到严格按照工艺规程生产,按照标准要求检验,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4.绝不向无合法资质单位和个人出售药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认真对待和处理消费者反馈信息,所生产的药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立即启动召回机制。我们愿自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愿自觉接受同行之间、社会各界的监督。
主要产品:地佐辛、碘海醇、盐酸左氧氟沙星、胃苏、蓝岑
服务电话:40098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