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https://www.saicmaxus.com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大通”),是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8日,注册资本52.8亿元人民币。下设无锡分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汽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汽大通产品包括“上汽大通MAXUS”品牌的MPV、SUV、房车,宽体轻客、皮卡等乘商并举的产品组合和“上汽跃进”品牌的各类轻、中型货车以及各类特种改装车。公司在中国无锡、南京和溧阳拥有三个生产基地,无锡基地主要生产“上汽大通MAXUS”品牌产品,产能为20万台/年;南京基地主要生产“上汽跃进”轻中型货车,产能为10万辆/年;溧阳基地是全球最大的房车专业工厂,产能超过2.5万辆;同时在马来西亚、泰国设立制造基地。

作为上汽集团旗下的国际汽车品牌,上汽大通MAXUS销量持续快速增长,产品以国宾品质,多次服务于青年奥林匹克、APEC、G20等国际级会议。海外市场方面,产品覆盖全球42个国家和地区,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销量名列中国汽车品牌前列。

上汽大通坚持“科技、信赖、进取”的品牌核心价值,在汽车行业中开创了C2B业务模式,通过与用户在整条价值链上进行实时、在线的透明互联,开展个性化产品定制、智能化制造等,通过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变革,致力于成为“用户驱动、提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汽车产品和生活服务,为用户创造价值”。

通天下 行无忧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秉承“满足用户需求、提高创新能力、集成全球资源、崇尚人本管理”的集团理念,公司以CVDP商用车产品开发体系、集成全球的供应链、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SCPS柔性化精益生产系统、领先的智能化信息系统、便捷的二手车及汽车金融产业链等体系能力,坚持“团队合作、持续改善、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公司,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消费者提供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的汽车产品及服务,为用户创造更多的价值。

8项服务承诺,涵括全天候免费道路救援、行程继续、1小时应急响应、24小时客户服务、48小时故障解决、差异化增值服务等的精益服务保障体系;基于对产品的信心,上汽大通V80为消费者提供了业内唯一的3年8万公里动力总成保修及2年5万公里整车保修承诺,G10、T60则提出了3年或6万公里整车保修承诺,D90为3年或10万公里整车保修,以国际级的售后服务体验,真正做到让消费者“通天下,行无忧”。

主要产品:大通牌汽车、厢式货车、专用车(校车、救护车等)

服务电话:4000812011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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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