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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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坐落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工业园,前身是创办于90年代初的当涂县龙山桥钢铁总厂;通过改制,于2000年3月成立马鞍山市长江钢厂;2008年12月,变更为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4月27日,公司与马钢股份公司联合重组,进入马钢总体发展规划,掀开了长江钢铁发展的新篇章。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省重要的建筑用钢材生产基地,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与产品销售。截至2016年底,总资产达62亿元,在职员工4300余人,成为具备年产390万吨钢的钢铁联合企业。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牢固树立“为社会做贡献,为企业求发展,为员工谋福利”的企业宗旨,秉承“诚信为本,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不仅吸纳了3000多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同时也带动了本地运输、机械、建筑、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断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速转型发展,加大厂区绿化力度,先后兴建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TRT)、烧结烟气脱硫、煤气综合利用发电、烧结余热发电、余能发电等节能环保项目,努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同时,公司时刻铭记自身的社会责任,争当优秀企业公民,把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敬老爱老等社会事业制度化、长期化,先后捐资1200万元兴建太白镇敬老院,捐资太白镇长江小学、援建西藏山南希望小学等。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将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建设成为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环境更加友好的科技长钢、绿色长钢、人文长钢,早日建成精品建材生产基地。

我公司严格遵守和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诚信经营,生产加工、销售、品牌宣传、售后服务活动诚信守法,不弄虚作假,并完善质量档案。

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产品和国家标准(GB1499.2-2007)建立产品的质量标准并严格落实执行,确保产品质量要求及法律法规要求。

我公司遵照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展开产品的所有管理活动,持续改进,完善产品质量的档案管理。对关键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验。通过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推动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保证产品质量。

我公司保证用于产品检验的检测量具、仪器设备经过校准(有资质的校验机构)并有效,使所有质量检验活动严谨有效,并通过质量活动的记录,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

我公司承诺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完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售后服务。以客户满意为企业的行为准则。

主要产品:荣恒牌热轧带肋钢筋

服务电话:0555-2919939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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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