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https://www.dongfeng-nissan.com.cn

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6日,是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旗下重要的乘用车板块,从事NISSAN品牌乘用车的研发、采购、制造、销售、服务业务,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全价值链的汽车企业。公司由乘用车公司机关、花都工厂、襄阳工厂、郑州工厂、大连工厂,以及发动机分公司和技术中心组成。截至2017年1月,拥有员工17611人。

东风日产目前已形成“动感、SUV、舒适”三大品类车型布局,旗下拥有楼兰、西玛、天籁、蓝鸟、奇骏、逍客、轩逸、骐达、阳光、骊威、玛驰等多款畅销车型,以及高端MPV新贵士、高性能跑车370Z、全能超级跑车GT-R等进口车型。截至2016年底,东风日产整车产销量累计突破800万辆。

作为一家领先的年轻车企,东风日产秉承“人·车·生活”的企业愿景、“领先半步”的理念和不甘平庸、勇于开拓的企业精神,在过去十四年中取得骄人的业绩和辉煌的成就:年产值从初建时的80亿元上升到2016年的产值过1200亿元;2003-2016年企业累计纳税1281.65亿元;14年内年销量增长18倍,销售服务网点也从100家发展到1245家(截至2017年1月,NISSAN品牌拥有4S店748家、二级网点497家),覆盖中国大陆全部省份和省会城市,并已广泛布点三四级市场,稳居行业前列。

经过14年努力,东风日产已成为东风汽车公司极具魅力的事业单元之一,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年销量超越100万辆,连续多年年销量位居行业前五。2016年销量约占东风汽车公司乘用车销量的1/3;在日产汽车公司,中国市场的销量约为日产全球销量的1/4,东风日产已成为日产全球增长潜力巨大、经营能力突出的企业之一。未来,东风日产将不断为消费者提供先进、可靠的汽车产品,满足智能化互动体验需求。

东风日产始终坚持“共创价值、共谋福祉”的企业使命,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顾客、环境、合作伙伴、员工、股东、社会(社区)六大利益相关者创造和提供卓越价值,致力于做一个优秀的企业公民,成为备受信赖的企业,与和谐幸福的中国共同成长。

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以客户满意为中心,向客户实施“五个安心”服务承诺:

1.质量安心:由熟练掌握NISSAN技术的维修人员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维修/保养服务;使用NISSAN电脑诊断仪迅速/准确地进行故障诊断,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纯正备件。

2.费用安心:维修费用的公开(工时、零件);向客户提供明确的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和费用(包括工时、备件)及详细说明。

3.修后安心:定期地向客户提醒保养服务;维修后3日内,执行交车后的跟踪服务。

4.时间安心:专营店365天营业,并公布营业时间;按照向客户承诺的时间交车。

5.紧急时的安心:专营店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和紧急救援服务;向客户提供全国的专营店联络地址和热线电话。

主要产品:东风NISSAN家用小轿车(楼兰、天籁、奇骏、西玛、逍客、轩逸、劲客、骐达、蓝鸟、阳光等车型)

服务电话:8008308899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