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广州市佳尼士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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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佳尼士贸易有限公司成立1996 年,是国内最早引进进口隔热膜的专业贸易公司之一。秉承“诚信为本,创新求实”的企业理念,公司以“我们致力于社会的安全、节能事业”为企业使命,努力追求企业价值的实现。

自创始之初,佳尼士就以“提高贴膜技术、提高产品质量”为服务宗旨,享誉业内。面对宏大市场的发展需要,公司在广州、上海、北京、昆明、郑州、山东、四川、西安八大省市设立分公司,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和便捷的服务。

U.MA优玛是佳尼士集团旗下运营的全球知名品牌之一、十大窗膜品牌之一,有22年的品牌运营和品牌沉淀;以“科技·时尚·个性化”为产品核心,以“健康·安全·大众化”为品牌核心;22年的持续创新,优玛在行业内率先完成了从普通隔热膜品牌向更能迎合消费者需求的特效膜品牌转型,在全球尖端隔热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大量新的技术突破,使得产品在具备最佳隔热功能的基础上拥有满足更多消费者更多的个性化功能,给消费者更多更全面的使用感受;优玛在产品研发时始终以健康为第一指导方向,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产品,真正成为大众化车主消费得起的大众化品牌;针对汽车主机厂和4S店渠道,优玛进行了服务创新升级,从传统的售后服务升级成包括优质产品推荐、差异化的产品及技术培训、整车加精品一体式的项目运营指导、阶段性店面活动营销策划、售后优先赔付、增值服务营销等全方位的咨询式服务营销模式。30多家4S店集团和车厂的优质服务经验,使得优玛品牌已成为中国4S渠道最专业的太阳膜项目整体运营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抉择创造机遇,机遇成就未来!优玛期待与您共成长!

广州市佳尼士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 年,是国内率先引进进口隔热膜的专业贸易公司。公司秉承“安全·节能专家”的产品理念,不断进行自我突破与创新,在第一时间为广大消费者带去高科技产品创造的无限生活乐趣。现产品已遍布世界各地,应用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玻璃幕墙、家居、安保等领域。

优玛承诺:旗下所有产品均免费提供质保,消除后顾之忧。

自信的源泉:工厂占地6万平方英尺,全新环保节能厂房,内安装着创新设计的设备,新设备可一次性输入三种原膜、涂料,然后同时经过上胶和滚压贴合两个过程后制作出成品,因制造过程精密且连贯,从而减少原料的浪费和不良产品的产生。生产过程中,由全自动电脑摄影装置严格监控,以确保及时提升产品的品质。产品的清晰度、平整度、胶层黏合性、表面硬化度,透光、隔红外线、隔紫外线等参数表现上都获得IWFA好评。

主要产品:U.MA优玛PDI(4S店)专车专用健康膜、汽车特效功能膜、特效建筑健康膜、特效健康安全膜

服务电话:40081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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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