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阁莉绮GREECH”是互联网时代孕育出的快销美妆品牌,建立于2012年7月,涉及美白、祛痘、抗衰、修护等功效的护肤产品,以及面部、眼部、唇部等彩妆产品。阁莉绮品牌由济南静轩阁贸易有限公司独立运营,由静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独立研发,并与中国顶尖学府北京大学的老龄问题研究中心携手合作,立足科技美肤,专注皮肤艺术,缔造独具魅力的美妆经典产品。阁莉绮秉承以品质奠基,以技术立企的精神,与知名的国际原材料供应商合作,接轨欧美市场护肤领域的前沿理念,结合亚洲女性的肌肤特点,不断谋求最优的产品品质。我们坚信品牌的力量,持续不断的创造品牌影响力,坚持将最高效、最优质、最安全的产品带给每一位顾客,致力成为国民美妆品牌的引领者。

阁莉绮品牌上市后,以独特的电商运营模式和出色的管理系统,迅速打开市场,凭借着高效的质量、精湛的制作工艺,在消费者中建立起坚实的声誉,并赢得了极佳的市场口碑和数以万计代理商的加盟。为提升品牌影响力,形成广泛密集的传播网,在微信、微博、电子商务、户外广告等多种营销方式的基础上,2015年起,阁莉绮硬广宣传相继登陆江苏卫视、广东卫视、山东卫视等十余家主流卫视,并连续3年在央视频道进行品牌推广。

经过几年时间的持续发展,阁莉绮在品牌传统的基础上,结合时尚感,突破技术瓶颈,真正把顾客的需求当作产品的研发导向,我们对美的向往和坚持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认可。

“阁莉绮GREECH”品牌承诺所有产品均严格按照国家非特殊化妆品相关标准执行生产,且均通过国家指定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上市销售,所售产品均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总局备案。保证每一件产品绝无任何不良超标成份,若所售产品检测出一项不达标成份,公司赔偿10万元。

服务方面,公司对阁莉绮品牌配备了完善的售前、售后客服服务,每一位消费者和代理商都能得到公司应有的支持和反馈。于此同时,阁莉绮品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账号以及经销商移动管理平台APP均已上线运营,对品牌信息的传播效率以及行业乱价、串货等行为的把控有极大的提升。公司承诺用百分百用心+百分百专业+百分百付出来实现顾客百分百的满意,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并提供优质产品,及时满足客户需求,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保护代理商正当权益。

主要产品:阁莉绮化妆品

服务电话:4000110915

静轩阁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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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