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北京卡丹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http://www.cadenzayueqi.com

北京卡丹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公司以组织培训、演出教育、乐器研究及开发制造、生产销售为一体,本着精诚公平的原则为广大音乐爱好者及消费者服务。

1998年,卡丹萨公司与中国最高音乐学府的修造专家会同钢琴系专家教授共同开发出适合于我国专业钢琴演奏者使用的“卡丹萨(CADENZA)”系列钢琴。其制造以传统工艺为基础与现代技术相结合,按照国家标准精心研制。并与德国的“施坦威STEINWAY”等世界知名品牌的钢琴生产公司学习交流,把各厂家的先进技术带回国内消化吸收,吸取精华并针对中国国情及广大消费者和专业使用者的要求予以完善,严格按照国际高档钢琴技术指标成功生产制造了“卡丹萨(CADENZA)”系列钢琴。

“卡丹萨(CADENZA)”钢琴是中国最高音乐学府教学专用琴。问世以来,以它优美的音色、舒适的手感、典雅的外观得到钢琴家及音乐界人士的高度赞赏。“卡丹萨(CADENZA)”钢琴以其卓越的品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不但满足了钢琴家及音乐爱好者需求,也赢得了一流钢琴的盛誉。“卡丹萨(CADENZA)”创造出中国钢琴制造业新的篇章。

卡丹萨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国内外的知名乐器制作专家更为公司提供优质、精良、权威的技术指导。依托高等专业院校专家教授的技术支持为卡丹萨公司在乐器开发和产品销售领域的长远发展奠定了稳固基础。

卡丹萨公司致力于为广大音乐人士服务,经营品牌如下:

CADENZA、KAWAI、FRANCESCO MARIO BISSOLOTTI、STEFANO COINA、GIOVANNI BATTISTA MORASSI、POLLMANN,ALFRED MEYER、SALVI、AOYAMA、PIRASTRO、THOMASTIK、LARSEN等世界名牌乐器及配件。

北京卡丹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组织培训、演出教育、乐器研究及开发制造、生产销售为一体,本着精诚公平的原则为广大音乐爱好者及消费者服务。卡丹萨公司长期代理国内外众多知名品牌,从专业演奏家使用的进口铜管、木管,小、中、大贝司弦乐器、竖琴,到国内生产的各类乐器及配件应有尽有。

自成立以来,卡丹萨本着用户满意、企业赢利的双盈目标,为音乐爱好者及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帮助,公司长期代理国内外众多知名品牌弦乐器及高档弦乐配件。

“卡丹萨(CADENZA)”钢琴问世以来,以它优美的音色、舒适的手感、典雅的外观得到钢琴家及音乐界人士的高度赞赏。“卡丹萨(CADENZA)”钢琴以其卓越的品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不但满足了钢琴家及音乐爱好者的需求,也赢得了一流钢琴的盛誉。

卡丹萨理念:卓越与完美的品质、永无止境的追求。

主要产品:卡丹萨CADENZA钢琴、竖琴、弦乐器、管乐器、舞台设备、打击乐器、民族乐器、乐器配件

服务电话:010-66425591

北京卡丹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北京卡丹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北京卡丹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北京卡丹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