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浙江康满家新营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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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满家新营销有限公司是康恩贝集团于2013年5月14日在浙江兰溪投资成立的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致力于打造成为集电子商务、产业投资为核心的消费、创业共享平台。

浙江康满家新营销有限公司继承和发扬康恩贝集团“为员工幸福尽全心全力,为人类健康献至诚至爱”为使命、以“成为最受信赖的健康产品与服务提供者”为愿景、“致力植物科技、奉献绿色精华、服务健康生活”为经营理念、以“崇善守信尚学创新”为核心价值观、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保障安全、友好环境、幸福员工、奉献社会”为企业经营的基石,以植物大健康产业为核心,积极整合康恩贝集团内部资源,实现核心产品纯珍稀植物化、产业化、品质高端化,消费型产品品类丰富化、生活化、百姓化。

浙江康满家新营销有限公司以服务人类健康为己任,以树立行业标准为追求,规范式管理,打造全产业链管理模式;从源头严把产品质量关,为消费者得到精准而有效的健康品。公司坚持以稳定的市场政策,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严格管理,为广大合作伙伴提供更专业、更人性化的服务和合作平台。

浙江康满家营销有限公司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2.建立产品生产、引进评估和审批制度。设立专业部门和人员对产品开发生产和引进全程严格把控。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流程。4.建立完善售后服务投诉体系。设立全国4006768989客户及售后服务投诉电话;通过公司官网、商城、微信等平台向顾客提供产品及使用说明;建立售后服务网络,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产品使用中的问题;妥善处理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投诉,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不断提升质量。5.严格规范产品对外宣传,严谨夸大宣传产品功效等行为,对宣传资料、广告展览、视频光盘和互联网自媒体上的宣传资料严格把关。6.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建立有效的召回和追溯制度。

主要产品:康恩贝牌天保宁胶囊、元邦牌康乐大宝胶囊、康恩贝牌铁皮石斛芝参软胶囊、科创牌增加骨密度胶囊、贝贝血宝、贝贝开胃宝、贝贝智多星等

服务电话:400676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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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