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江苏净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http://www.varki.cn

江苏净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新风净化产研销一体的创新性企业,拥有风量实验室、焓差实验室、激光粒子实验室、噪音实验室等多个专业级实验室。产品覆盖壁挂式新风系统、立柜式新风系统,中央除霾新风、中央除湿新风、商用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等产品。同时,公司是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CAPIA)会员单位、中国环保协会室内健康分会成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净化与新风委员会成员单位;公司获多项国家专利,是中国新风行业标准起草单位之一。

VÅRKI品牌成立于1983年,总部位于瑞典斯德哥尔摩,VÅRKI专注于室内空气环境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成立30多年来,一直秉承专业化和国际化的研发理念来适应市场需求。我们实现了1500多类产品及配件的研发与变革,证明了VÅRKI能够成为全球新风领域的知名品牌。公司产品以其高品质和可靠性,在业界树立良好的口碑,大量奖项证明了我们产品功能与外形兼备的事实,在合作伙伴的信誉评级中,VÅRKI始终在优先合作行列。

江苏净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瑞典VÅRKI品牌在中国的唯一授权公司,全面负责在中国地区的业务,公司同步引用瑞典先进技术和理念,有意引导公众关注室内空气环境,让更多人了解空气污染,重视居住空气健康问题。公司拥有多名中外专家团队,秉承着对新风系统卓越品质的追求,致力于将瑞典改善空气的技术引入国内,打造家庭三维恒净空间,始终坚持“家庭鲜氧空间智造专家”的定位,为中国家庭带来自然氧吧般的净心舒适居住环境。

江苏净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新风净化产研销一体的创新性企业,拥有风量实验室、焓差实验室、激光粒子实验室、噪音实验室等多个专业级实验室。产品覆盖壁挂式新风系统、立柜式新风系统,中央除霾新风、中央除湿新风、商用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等产品。

净松科技秉承着对新风系统卓越品质的追求,在科研专家团队的带领之下,专注打造三维恒净空间。瑞典恒氧空气净化技术,保障室内空气环境清新健康。恒温、恒湿调节技术,保障室内温度湿度舒适恒定。低分贝无噪声技术,全面实现净音状态下的空气净化。创新型时尚外观设计研发,打通前装后装壁垒,解除安装烦恼的同时,更符合现代人审美要求。多重优势保障,为中国家庭带来自然氧吧般的净心舒适。

对净松而言,始终坚持“家庭鲜氧空间智造专家”的定位,提供健康产品,为社会环保事业积极献力是一直坚持并推广的企业价值。

希望在满足当今社会需求的同时,也为后代创造更健康的成长环境。我们承诺,将积极努力为中国人的人居环境做出更多贡献。

主要产品:净松环境净化设备、环保设备

服务电话:025-8611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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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