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南昌陆风汽车营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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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是在国家新的汽车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2005年5月由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和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强强联合,注册资金20亿元人民币,实现中、中合作的国内首家汽车制造企业。公司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分别是上市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和第二大股东。

江铃和长安是国内汽车行业知名企业,从产业方面来看,长安和江铃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两家强强联合,能实现双方在技术、产品以及市场区域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从而进一步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控股本部旗下拥有国内知名品牌——陆风品牌。陆风SUV自投放市场以来,凭借优异的性能、过硬的质量以及良好的性价比赢得了市场的肯定,成为10-16万元细分市场的标杆。迄今为止,陆风汽车共取得150多项全国越野大赛冠军,经受了越野赛事和市场的双重考验。2007年正式获得轿车生产资质,使江铃控股真正进军全系列乘用车市场。2009年成功推出的陆风X8荣获2011年度“中国汽车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013年1月首款承载式SUV陆风X5正式上市,使陆风汽车正式进入中国SUV主流市场。2014年9月,陆风X5 8AT上市,开启了中国自主品牌8AT的新时代。2016年,陆风SUV搭载8AT自动变速器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17年11月,陆风逍遥在广州车展亮相,开创中国品牌自主设计跨界SUV之先河。

南昌陆风汽车营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江铃控股全系列汽车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企业的销售网络和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已在全国几十座大中城市建立起228家集整车销售、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功能的一级经销商和400多家特约维修站,能迅速给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未来,陆风汽车将继续聚焦SUV,以优良品质为导向,以优质服务为保障,致力成为中国专业中高端SUV制造厂商。

南昌陆风汽车营销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络和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已在全国几十座大中城市建立起228家集整车销售、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功能的一级经销商和400多家特约维修站,能够迅速给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营销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品牌战略为核心建立公司的企业文化,品牌意识及凝聚力得以迅速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陆风汽车营销有限公司持续打造“全心、全意、全程”的“陆风关爱”服务品牌,保证为客户全程提供方便、迅速和专业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标志着陆风汽车的人性化服务已经进入了系统建设与发展阶段。

服务承诺:1.陆风X2、陆风X7劲越、2018款陆风X8整车保修期为3年或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2.陆风其它车型整车保修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主要产品:陆风汽车(陆风X5 plus、陆风X7劲越、陆风X2、陆风逍遥)

服务电话:400883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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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