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上海奔腾电工有限公司

http://www.povos.com.cn

上海奔腾电工有限公司是奔腾集团旗下集产品研发、制造、国内外销售为一体的小家电产品制造单位,目前产品包括个人护理、美容电器、家居护理及环境电器四个大类。是构建于“奔腾POVOS”品牌平台基础上的护理电器产品专业运营商。

奔腾电工重视研发投入,每年10.81%的经营收入用于产品研发及科技创新,每年至少推出40余款新产品,截至目前,奔腾电工共获得发明专利28项,各类外观专利146项并在持续增长。公司使用各类现代化管理体系及手段,引入ERP、SCM、CRM、PDM、HR等综合平台,奔腾电工已被评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奔腾品牌连续多年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2009年奔腾电工取得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0年荣获“全国市场同类商品销量第四名”的殊荣,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奔腾牌剃须刀连续荣获“上海名牌”,2013年再获上海市著名商标,往复式剃须刀、旋转式剃须刀、电吹风、美发器等产品连续三年全行业销售前三强,展现出奔腾电工已具备与国际大品牌同台竞技的能力。

奔腾电工自涉足个人护理电器行业以来一直坚持高投入、高品质、高标准的战略思想,公司高层提出了“让科技更懂你”的企业口号,让产品科技更加贴近消费者,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更懂消费者的需求。

奔腾电工使命:让消费者轻松享受生活之美和乐趣。

奔腾电工现有上海、浙江、芜湖三地五大生产基地,占地面积达32.5万平方米,仅上海松江工业园整体占地面积达100多亩,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不仅拥有完整的自我生产配套能力,还引进了世界级领先工艺的全自动生产设备,已建成国内领先的护理电器生产基地。随着公司的飞速发展,奔腾电工将打造出国内一流的护理电器及环境电器工业园。奔腾电工拥有卓越的制造管理体系确保质量,专注细节,通过精益管理,对产品精益求精。奔腾电工关注交货周期,满足客户各类产品需求。

奔腾拥有年轻的营销团队、创新的营销理念和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渠道建设日臻完美。奔腾电工拥有5500多个零售终端,10000多个渠道网点确保奔腾产品的质量拥有较高市场认可度及客户口碑。

主要产品:POVOS奔腾剃须刀、理发剪、电吹风、卷直发器、女士剃毛器、洁面仪、蒸脸器等个人护理类产品;净化器、加湿器等环境电器产品;挂烫机、电熨斗、干衣机、毛球修剪器等家居护理产品;足浴器、暖脚器等健康护理产品

服务电话:4008203456

上海奔腾电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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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