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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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专注于光纤通信和电力传输领域,构筑形成光纤通信和量子通信全产业链及自主核心技术,进军海洋工程、量子保密通信、大数据等高端产品及新领域,拓展新的战略空间,形成“产品+运营+服务”全价值链优势,致力于打造全价值链综合服务商。在全国10省市和海外6个国家设立研发产业基地,是中国光纤光网、电力电网领域规模最大的系统集成商与网络服务商之一,跻身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企100强、全球光纤通信行业前3强。

在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大背景下,亨通以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看着世界地图做企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加快打造全球化运营的国际化公司。亨通光电产业布局全球,在全国13个省市和南美、南亚、东南亚、西欧、南非、印尼6个国家地区设立产业基地,在34个国家设立营销技术服务分公司,119个国家注册国际商标,业务覆盖130多个国家及地区。围绕“5-5-5”国际化目标,全力推进“四大转型”,加快全球化运营和产业布局,“十三五”末将努力打造成为千亿级高科技国际化公司。

作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亨通光电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为产业升级、自主创新、企业转型汇集了智慧力量。目前,公司标准定制和专利数均居国内同行前列,主持与参与国际及行业标准定制320项,获国家授权专利3000多项,相继承担国家86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技项目262项。代表着国际前沿的一大批自主核心技术,全面服务于智慧城市/社区、特高压及智能电网、新能源与海洋工程、大数据、物联网、高铁地铁和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高端市场高端领域,并创造多项“世界之最”。

客户需求永无止境,我们以全员服务、感动客户、真诚永远的服务理念,至诚服务、用心服务、长期服务,赢得市场和客户尊重。公司免费服务热线(8008282953)24小时接受产品咨询服务,反馈产品使用情况。

客户回访:每季度组织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全面了解客户的服务需求和消费要求。

客户培训:建立客户培训体系,配备具有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经验的技术专家进行培训。针对客户的不同要求,提供优良的培训环境,制定个性化的课程计划。免费为客户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对客户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指导工作。

八次免费服务: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以优质服务切实保障网络运行质量,赢得客户满意。不断完善服务内容,追求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和多元化。关注客户网络的整体效能,抢先一步发现客户价值提升点,不断提升对网络的完整支持和持久保障,借助多方位的维护合作,促进与运营商的双赢发展。

主要产品:亨通光电产品(光棒、光纤、光缆、光网络接入设备、电缆、海缆、通信铜缆及特种线缆)

服务电话:0512-63801818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