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重庆市三叶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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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叶集团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集房地产开发、商业地产、办公家具、民用家具、电子商务、物流、物业管理、园林工程绿化为一体的多元化集团公司,总部设在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新世纪环球中心。其前身是重庆市三叶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重庆基地始建于1994年,企业坐落在重庆市荣昌县板桥工业园区,注册资金3088万元,是集高档办公家具、宾馆家具、教学家具、钢木家具等系列产品生产和园林绿化工程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大型办公家具生产厂家之一。

三叶凭借丰富的市场经验和雄厚的实力,以不懈的努力换来丰硕的成果,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行业取得了国家专利,家具产业更是荣获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多项褒奖:“四川省名牌产品”“重庆市名牌产品”“重庆市著名商标”“中国著名商标”以及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重庆市售后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成为重庆市政府定点采购单位。同时,经全国13个家具质检机构检验和监督,获得了“全国百家绿色家具知名品牌生产企业”。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国家质量环保产品(CQC)、中国环境标志、四级售后服务体系等认证。

办公家具制造作为三叶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拥有规模化、专业化的加工生产基地,高效的企业管理平台,实力雄厚的研发机构。通过环保、优质的原材料,生产款式、色彩多样又充满文化内涵的高档办公家具产品和政府馈赠礼品。产品出口至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伊朗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三叶集团成立于2013年,其前身是重庆市三叶家具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基地始建于1994年,是一家集高档办公家具、宾馆家具、教学家具、钢木家具等系列产品生产和园林绿化工程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大型办公家具生产厂家之一。经验丰富的优秀设计师亲自研发,经典办公家具设计标准,外观设计舒适,款式多样,并根据需求为您提供私人订制服务。三叶家具,竭诚为国内万千客户带来高品质的生活。

服务承诺:三叶“一生无忧服务承诺”从服务效率、服务速度、维护成本、质量标准建立涵盖设备全生命周期的闭合矩阵,将客户购买前到设备购置中及设备运营后各服务行为整合成一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价值链条,开创全新价值链服务时代,再树行业标杆。三叶家具在全国拥有8个办事处,200多个大中城市500多家专卖店和销售点3000余名技术人员,可以实现365×24全时服务,2小时内到达现场,1天内送货上门。

主要产品:三叶牌办公家具(班台、文件柜、沙发、椅子等)

服务电话:023-467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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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