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上海新晃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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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集团于1950年在日本成立,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中央空调设备。先后在香港、台湾、美国、泰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及地区设立生产、研发和销售服务基地。上世纪80年代,新晃来到中国,与上海建工集团共同投资成立了上海新晃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揭开了新晃在中国的新篇章。创立以来,新晃始终以优质的选材、精湛的技术、严格的制程管理,保证了新晃的产品质量。

目前新晃在国内已拥有空调末端和主机2大生产基地、一个研发中心和遍布全国各大城市和地区的销售与服务网点。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客户,新晃提供从设计、生产、配套安装、保养和国际贸易的全套个性化服务,产品延伸至整个空调系统的产业链。新晃凭借着引以为豪的品质、贴心的服务,一直在行业内享有盛誉,为众多的高知名和高品位的建筑提供产品和服务。

今天,人类生活与全球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在新晃,空调除了为人类创造更舒适的生活之外,还提出“对地球环境更加友好”的理念。因此新晃也是最早开发出节能技术和节能空调系统的制造商之一,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到报废,“环保、节能”贯穿于整个生命周期内。面对多样化的市场,新晃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灵活的应对力,并将持续用智慧、努力、严谨向顾客、社会、员工提供“信赖与满足”!

上海新晃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新晃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改制而成,公司注册资本2.55亿元,专业生产中央空调用的空气末端产品。

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引进和消化相结合,严格管理产品质量的同时,及时引进和开发国内市场急需的产品,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的生产场地已经超过6万平方米,产品也由单一的风机盘管机组发展到各种先进的高品质的空调机组及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各种空气处理设备。我们不止是把送风机、热交换器、加湿器、空气过滤器等各种部件组装在一起,而是在满足客户极高要求的同时严格把关,生产高品质的量身定制产品。常年以来,新晃的品质已经得到国内外用户的一致认可,工厂已经获得ISO体系认证。

严格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是新晃高品质的基石:1.新晃特色的TQC全面质量管理体系;2.三个100%全数检测:盘管耐压气密性检测、叶轮动静平衡检测、整机启动和运转检测;3.全系统的热动性能检测、噪音检测和仿真模拟环境的整机检验。

主要产品:SINKO中央空调末端产品

服务电话:400018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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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