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西安三花良治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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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三花良治电器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一家从事智能马桶盖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旗下品牌“洗之朗”智能马桶盖是西安名牌、陕西名牌、陕西省著名商标。公司及前身创建于1995年,现有员工12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研发和品牌营销推广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50%以上,是中国最早、全球最专致力于中国智能马桶盖的企业之一。

自从1995年中国第一台智能马桶盖上市至今,公司已有针对中国市场专项研发的“洗之朗”智能马桶盖4大系列、15个型号的产品在中国市场热销,产品行销服务网络遍布全中国,是中国智能马桶盖行业标准的参编单位和行业标准示范基地。

洗之朗20余年专注于中国智能马桶盖的“工匠”事迹,被新华社专题编写入《新华社内参》和《半月谈》中;2016年7月,国家相关领导人视察公司时指出“抓住机遇、加大投入、树立榜样”。“洗之朗”智能马桶盖被陕西省政府列入2020陕西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重点骨干企业。

二十余年的积累,使“洗之朗”具备诸多市场竞争优势条件,无形资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行业经验、人员优势等)充足。

在企业未来的7年计划中,将致力于建立中国最大的智能马桶盖产业园和国家级智能马桶盖检测中心,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最大最专的智能马桶盖企业。

洗之朗的未来整体目标:专注于中国人的便后清洁方式变革,始终保持中国智能马桶盖市场30%以上市场份额,年销售1000万台以上,年收入突破100亿元。

西安三花良治电器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一家从事智能马桶盖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中国家庭的洁身器产品以及提高中国家庭生活品质的卫浴电器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行销,是中国率先进入洁身器行业的标志性企业。

售后服务承诺:1.整机八年质保。购机之日起八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产品享受保修服务;2.一年免费换新。购机之日起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享受免费换新机服务;3.免费上门安装。覆盖全国2800个省、市、区、县、乡、镇,享受无忧上门安装服务;4.免费二次上次安装。有移机需求的客户,提供免费二次上门安装服务;5.提供改造线路服务。自有服务人员和专业第三方家居改造线路服务,平台负责并提供咨询(部分偏远地区除外);6.提前预约上门时间服务。充分尊重客户的意愿,根据客户需求,弹性安排上门服务时间。

主要产品:洗之朗牌洁身器(卫浴、电器产品)

服务电话:400887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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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