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聚美优品

http://bj.jumei.com

聚美优品(www.jumei.com)创立于2010年3月,是以美妆为主,涵盖服装、食品、轻奢、母婴等多个品类的综合型电商平台。从创立伊始,聚美优品便坚持以用户体验为诉求,承诺“100%正品”“100%实拍”和“30天拆封无条件退货”政策,竭力为每个女孩带来独一无二的美丽惊喜。2015年3月,聚美优品王府井线下体验店正式运营。

8年来,聚美优品已建成天津、上海、成都、广州、沈阳、郑州等6个运营中心,基本辐射全国,拥有超过1亿注册用户,占女性化妆品团购市场份额的80%以上。

严控供应链:聚美优品只从品牌方、国内外专柜等正规渠道采购。对所有供应商的资质均进行严格审核。聚美优品取得了国内外数百家知名品牌的官方授权或销售授权。此外,聚美优品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大力发展海外购,和国外顶级品牌强力合作,签订战略采购协议,确保出售商品货真价廉。

多渠道防伪验真:聚美优品采购销售的所有产品均通过大量多批严格科学实验测试,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的相关规定。每个入驻聚美的化妆品品牌产品都加贴独一无二的防伪码,供消费者验真。

100%出入库全检:聚美优品所有到仓产品,均经过专业质检人员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随机的拆封抽检,开展色谱实验。所有出库产品均经过专业质检人员对包装再次检查,确保发出的每一个产品均符合要求。

极速免税店极速免税店是拓展海外市场的自营业务,主打极速、好货、价优三大概念。品牌直供保证货源,严控供应链。目前聚美已与海外数百个知名品牌建立合作,打造精品产品线。接受海关、工商检查验,解决商品质量安全性与可追溯性。

正品保证聚美通过品牌授权资格审查、供应商五证审查、产品质检报告审查、入库全检、出库全检等措施确保产品品质。

防伪码体系 聚美联合国内外知名化妆品品牌在2013年8月1日自发成立了中国化妆品真品防伪码联盟并推出了真品防伪码体系,形成一个闭合的化妆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中华财险全程承保100%正品 若对商品质量有任何疑义,收货之日起90天内,拨打客服热线,聚美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共同承担全额赔付。

5000万打假基金,质量问题无条件十倍赔付 真品联盟成立后,聚美对其支持力度最大,为推动防伪码的应用,聚美豪掷5000万元打假基金,支持防伪码体系建设,全力支持美妆打假。

举报电话·聚美建立假货举报体系,为消费者网购保驾护航 设立假货举报体系,发现假货后拨打客服投诉,不仅进行理赔,同时将追溯源头,并联合工商等部门坚决打击绝对不手软。

经营范围:以美妆产品为主,兼营服装、鞋包、配饰等

服务电话:4001238888

聚美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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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