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晨皓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晨光出照天地明,皓月温馨蟾宫暖。晨皓就是冉冉升起的太阳,带给人间阳光和温暖的使者。

晨皓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燃气壁挂炉、模块炉、热水器、烟机灶具及电壁挂炉等电采暖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热能科技实体型企业,旗下拥有基福斯、VESO等品牌,多品牌运营。公司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中国家电之都——中山市东凤镇,注册资本2亿元,占地建筑使用面积3.3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标准厂房﹑配套齐全的生产设备、先进的生产工艺、智能化的检测设备,8条自动化燃气壁挂炉生产线,2条电采暖设备生产线及2条模块炉生产线,燃气壁挂炉年产高达200万台,电采暖设备50万台,模块炉10万台。品类齐全,宜气宜电,从8kW到6000kW热能设备皆可研发生产,能广泛应用于地产精装配套、家庭、学校、机关、部队、工厂、宾馆等。

晨皓科技在加拿大“卡尔加里”设有研发实验室及测试中心,和德国、比利时的同行有多项战略和技术合作,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人才结构合理,现有职工600多人,其中研发工程技术人员53人。生产运营实行6S管理,实现精细化生产,配备专业的ERP资源管理系统,并为未来的真正云计算提供接入口。

晨皓科技自成立以来,立足国内,服务全球,始终坚持“诚信、和谐、同存、共赢”的经营理念,本着“技术为前提,服务是根本”的原则,荟聚八方英才,将国内外先进的燃热技术、电热技术与国内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尽心尽力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现代化智能产品,同时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A级系统解决方案。

晨皓科技追求工匠精神,力求以最好的产品、最好的服务、最好的信誉赢得客户信任,为品质的中国贡献自己一份正能量,让人们感受到:生活因我“晨皓科技”而改变。

科技创新,使命必达,创新一直是我们晨皓人孜孜不倦的追求!长风破浪,勇往直行,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共创美好的未来。

晨皓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燃气壁挂炉、模块炉、热水器、烟机灶具及电壁挂炉等电采暖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热能科技实体型企业,旗下拥有基福斯、VESO等品牌。公司自成立以来,立足国内,服务全球,始终坚持“诚信、和谐、同存、共赢”的经营理念,本着“技术为前提,服务是根本”的原则,尽心尽力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现代化智能产品,同时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A级系统解决方案。

晨皓狠抓质量关,以ISO9001:2015国际质量体系及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为标杆,通过对公司员工的QC教育和知识考核,强化公司上至领导下到员工的质量生存意识。我们拥有一支技术精湛的售后服务团队,以卓越的服务品质、专业安全的技术服务实力,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全方位服务。

晨皓科技践行企业低碳发展的社会责任,正致力于传统清洁能源(燃气和电)的高效利用,为消费者提供节能、环保、舒适的供暖系统解决方案,创造高品质的低碳生活,立志成为“全球专业的供暖系统供应商”,让全球用户在寒冬感受到科技带来的温暖。

主要产品:基福斯JEFTH、VESO品牌燃气壁挂炉、模块炉、灶具、热水器、抽油烟机,电壁挂炉、热水器等其他电采暖设备

服务电话:4009010218

晨皓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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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