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hnjindan.com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以生产食品添加剂乳酸、乳酸衍生物及其它复配产品大型生产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河南省质量诚信“AAA”级企业。现有干部职工650人,总资产79448万元。生产规模居亚洲领先,产品销售世界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属典型的农产品深加工外向型企业。

河南金丹设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CNAS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全国首家乳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河南省淀粉生物质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院士工作站。“L-乳酸的产业化关键技术与应用”获201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率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FAMI-QS、HALAL等认证。2008年被评为河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10年获周口市市长质量奖、2011年获得河南省省长质量奖。2015年成功在新三板挂牌,2016年进入新三板创新层。

2017年,金丹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揭牌成立,在金丹历史上写下重重的一笔。金丹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高新工大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是一家以L-乳酸为原料,采用生物质催化剂催化合成光学纯L-丙交酯的高新技术企业。

金丹公司自成立之初就牢牢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经营理念。30多年来,正是依靠这一企业宗旨,使得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一直以来,公司把生产让顾客满意、符合法律法规的产品作为宗旨,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

为了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2.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保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3.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4.保证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环境条件。5.保证产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6.保证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劣质原材料。7.保证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8.保证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定期进行校准和检定。9.保证产品的包装材料、储存、运输和装卸产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产品无污染。10.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的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11.保证产品标识标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主要产品:金丹牌乳酸、乳酸钙、乳酸钠、乳酸钾、乳酸亚铁等乳酸盐及其复配产品

服务电话:0394-3195355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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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