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纳克润滑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于2003年,是致力于合成润滑材料技术革新与应用研究的专业公司,是领先的合成基础油和润滑油制造商。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上海纳克被连续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和浦东新区研发机构,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多次获国家创新基金支持。在合成烃基础油领域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可生产全系列聚a烯烃(PAO)合成基础油和烷基萘(AN)合成基础油,并在全球范围内申请注册了以中国合成为内涵的“SinoSyn”商标。
2014年,上海纳克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区(SCIP)的规模化合成基础油PAO生产装置竣工投产,产品出口北美、日本、韩国、欧洲、印度、东南亚等地,成为合成基础油供应领域的世界新选择。
2015年,上海纳克率先推出超长换油周期的全合成重负荷柴油机润滑油“纳克极能S6”,“一次更换跑六万”的响亮口号开启了行业绿色节能的全合成时代,同期又推出了“燃气发动机专用润滑油”系列产品。
2016年,上海纳克成为“中国自主发动机润滑油标准开发创新联盟”创始单位,同年推出全系列合成汽机油产品。
2017年,上海纳克被推选为上海市润滑油品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同年创新推出超高粘度茂金属PAO“NacoFlow V600”,填补了合成烃基础油在这个粘度领域的世界空白。
社会责任感:我们推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致力于以企业的发展回馈社会,推动社会进步和环境改善;我们推崇个人的社会责任感,鼓励员工对社会贡献,希望员工成为良好公民的典范。
远见卓识:我们富有远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不断树立更高的目标,迎接挑战,实现理想。
积极进取:我们以信心、勇气和激情去迎接挑战,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人生、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团结、奋斗,追求成功的坚定信念激励我们永远昂首前行!
持续创新:我们对创新无比执着,坚信每个人都有创新的动力和能力,用创新技术整合资源,提高供应链效率,促进物流行业发展。
追求卓越:正德厚生,臻于至善,我们在做每一件事,对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完美,目标宏远,不断超越,创造价值,追求自我实现及至高无尚的荣誉。
上海纳克润滑技术有限公司,是致力于合成润滑材料技术革新与应用研究的专业公司,是领先的合成基础油和润滑油制造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被连续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和浦东新区研发机构,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多次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支持。在合成烃基础油领域,上海纳克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可以生产全系列聚a烯烃(PAO)合成基础油和烷基萘(AN)合成基础油,并在全球范围内申请注册了以中国合成为内涵的“SinoSyn”商标。
为满足极端条件下对润滑油的严苛要求,我们的研究人员会不断开发新的合成润滑油解决方案,以帮助客户应对这些挑战。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是我们发展的动力,持续不断的革新是我们发展的源泉。
我们的服务理念:承载寄托,全程呵护!
我们高度关注客户的每一项需求,通过技术创新与优质服务不断超越客户期望,为客户带来持续的价值;“客户成功,我们成功”是我们永远的追求!我们对客户和合作伙伴坚守公平、诚实、守信的专业信条;我们为员工营造忠诚、坦诚、平等、开放、务实的工作氛围。
主要产品:全合成/合成型柴机油、全合成/合成型汽机油、合成基础油系列产品
服务电话:021-58585556 518755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