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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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1日,总部座落于天津大邱庄,是集直缝焊管、螺旋焊管、方矩形钢管、热镀锌钢管、热镀锌方矩形钢管、内衬塑复合钢管、涂塑钢管、高速公路护栏板等多种产品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友发”和“正金元”两个品牌。已经形成天津、唐山、邯郸、陕西韩城四个生产基地,旗下8家钢管生产企业拥有160余条生产线,并拥有3个国家认可实验室、1个天津市焊接钢管技术工程中心、2个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远销北美洲、南美洲、欧洲、非洲、大洋洲、中东、东南亚、香港等66个国家和地区。自2006年至今,连续12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通过严把“原料关、设备关、工艺关、管理关、检验关”五个环节,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友发”直缝焊管、热镀锌钢管、方矩形钢管、钢塑复合管,连续多年被天津市政府授予“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镀锌钢管、方矩形钢管、钢塑复合管,被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授予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唐山正元管业有限公司荣获2016年“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2015年,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授予友发钢管集团“鲁班奖工程功勋供应商”称号,被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评为“3A”级信用企业,被中国质量协会、全国用户委员会评为用户满意企业。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友发研制的“钢管自动打包机”“多推拉杆钢管镀锌装置”“热管余热回收蒸发器”等创新成果,在同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为钢管行业提质增效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截至2017年12月,全集团拥有实用新型专利78项、发明专利4项。

自强不息的友发人,以“超越自我,成就伙伴,百年友发,共建和谐”为使命,时刻秉承“共赢互利信为本,同心并进德为先”的核心价值观,发扬“律己利他,合作进取”的友发精神,在未来的发展中,携手并肩,勇往直前,为把友发钢管打造成为受人尊敬的幸福企业而不懈努力!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1日,是集直缝焊管、螺旋焊管、方矩形钢管、热镀锌钢管、热镀锌方矩形钢管、内衬塑复合钢管、涂塑钢管、高速公路护栏板等多种产品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友发”和“正金元”两个品牌。已经形成天津、唐山、邯郸、陕西韩城四个生产基地,旗下8家钢管生产企业拥有160余条生产线,并拥有3个国家认可实验室、1个天津市焊接钢管技术工程中心、1个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远销北美洲、南美洲、欧洲、非洲、大洋洲、中东等66个国家和地区。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通过严把“原料关、设备关、工艺关、管理关、检验关”五个环节,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截至2017年12月,全集团拥有实用新型专利78项、发明专利4项,历年来友发多项创新成果在同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为钢管行业提质增效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友发钢管集团自2016年起积极推进钢管新国标的全面执行和落地,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不断的贡献自己的力量!

友发钢管,流通天下,撑起世界!

主要产品:友发牌热镀锌钢管、直缝焊管

服务电话:4000223188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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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