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四川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http://www.schmc.com.cn

四川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是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韩国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各持股50%的中外合资汽车生产企业,经营范围为商用车、发动机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服务和研究开发。

产品方面,四川现代全面推进了新能源汽车准入等工作,实现了创虎危化品运输车、致道800W重卡、致道300M轻卡、致道e-COUNTY客车、瑞驰Ⅱ载货车、瑞宝汽油车、7.5米公路客车等新产品的开发量产及上市销售,夯实了企业的产品基础。

品牌建设及营销方面,四川现代推出了自主品牌-致道,构建起“现代”“南骏”“致道”三大品牌运行体系;通过北京车展、西博会、科博会、“卡车之家”网络媒体、中国国际卡车节油大赛、中国商用车年度车型评选、自办创虎“无限可能”节油精英挑战赛等重要平台,大力推广公司产品,实现了与广大经销商、需求客户的无缝链接和零距离互动,四川现代产品美誉度和影响力与日俱增。

售后服务方面,四川现代新建服务渠道126家、配件中心库6家,极大地缩小了服务半径,优化了售后配件运营方案,促进了配件国产化,降低了配件价格,实现了服务全覆盖和售后配件的供应和保障,让用户可以享受到更加快捷、更加高效的售后服务。

未来,四川现代将“自主研发、联合研发、技术引进”相结合,既以现代汽车技术改造提升发展“南骏”品牌商用车,又引进“现代”品牌中高端商用车;既致力于自主开发“致道”品牌商用车,又实现发动机本土化生产,以满足国内外客户多层次、差异化需求。

四川现代不断加快配套体系优化升级,开通四川现代服务号,建立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系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24小时热线受理:四川现代售后服务部及服务站24小时专人值守服务热线;四川现代售后服务系统主要负责人24小时手机接听服务。

服务请求响应:服务站在接到客户求助信号后,30分钟内向四川现代报修,报修批准后30分钟内向用户回复意见并安排处理;四川现代售后服务部接到服务站报修反馈后,30分钟内向服务站回复处理意见;四川现代售后服务部接到客户求助信息后,30分钟内向客户回复处理意见。

外出救急服务:报修批准后,50公里内2小时,80公里内3小时,200公里内8小时,300公里内12小时,边远山区3天内到位。

保修完工时间:对符合保修规定的处理,当天了结一般故障,两天排除严重故障,三天解决重大故障,特殊故障与客户约定处理方案。

服务完毕后3天内回访跟踪,并免费为客户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

主要产品:四川现代商用汽车

服务电话:4001008555

四川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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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