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http://www.dwjxf.com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专业关注和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高新技术型企业,公司主创团队一直以“技术领先、服务如一、质量保证”为发展原则,为客户提供室内通风净化系统的解决方案、产品销售和安装调试等全方位服务与支持。

第五季公司多年来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与国内外多家知名科学院所共同合作开发,创建了高效净化过滤技术与低压离子集尘技术相结合的“输出新风+高效净化的新风净化一体机”模式。公司独家开发的互联网空气地图大数据技术已全部应用到公司全系列产品上,空气地图技术是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与实时监测系统通过物联网、传感器、网络通讯服务等共同组成的空气质量发布监测体系,为用户提供集远程监测、查询、预警、治理、更换滤材为一体的便捷的空气质量服务通道。公司凭借超前的设计理念和一流的产品质量,应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的邀请成为中国新风行业联盟理事级单位,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会员单位以及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学校后勤装备管理分会学校节能减排委员会的会员单位,成为了全国生态校园建设企业联盟的会员单位。并成为中国国家标准《新风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修订工作组成员,共同参与制定了《中小学新风净化系统设计导则》。

第五季公司选用欧洲先进的新风主配件产品和装配工艺,立足于中国本土建筑特点,致力于研发改善和消除室内空气中PM2.5污染、消灭室内空气中的霉菌病毒和输送新鲜富氧的空气,同时兼具除湿旁通等多重功效的新风换气净化系统,以“真材实料,用心服务”的态度,立志成为改善中国居室空气质量的最严谨和最真诚的中国环保企业。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及优良的服务,作为质量不断提高的保证,始终坚持“抓质量出效益,造精品拓市场”的产品制造宗旨,以用户的满意和期望,作为对第五季产品质量始终不渝的追求。我公司已通过国家认可的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全国分布的代理商服务网络确保了快速反应、无可比拟的售后服务和当地支援。

服务承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自出厂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因制造质量引起的故障,公司负责免费维修;公司收到投诉信息,将在24小时内与客户联系,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急需现场处理的质量问题,用户与我售后服务人员取得联系后,对非我公司制造质量造成的现场服务,我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差旅等费用,酌情向客户收取技术服务费;对非本公司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或质保期外的损坏,我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主要产品:第五季新风吊顶机、壁挂机、柜式机、分区控制风口、分体式新风机、移动式新风机、空气检测仪、空气净化器、防霾口罩

服务电话:4008556638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五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