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harson.com.cn

哈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成立,并于2011年整体改制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现注册资本为21736万元。公司旗下拥有深圳珍兴鞋业有限公司、昆山珍兴鞋业有限公司、抚州珍展鞋业有限公司、哈森珍兴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钧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藏哈森鞋业有限公司、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哈森商贸(香港)有限公司和台湾哈森兴业有限公司共九家全资子公司;哈森鞋业(深圳)有限公司、上海萱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两家控股子公司。

哈森商贸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皮鞋的品牌运营﹑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在全国设有30多家分公司,拥有约1700个营销网点。公司主要拥有哈森(HARSON)、卡迪娜(KADINA)、ROBERTA(限成人女鞋)、卡文(COVER)、爱旅儿(ALLER-A)、哈森男鞋(HARSON BUSINESS)等多个自有品牌,并代理AS、PIKOLINOS等国外知名品牌的产品,同时为国外著名品牌提供OEM/ODM加工。

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哈森商贸公司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活力,逐渐塑造出H-happy快乐、A-attention关注、R-respect尊重、S-share分享、O-obey服从、N-new创新的文化感受,并且形成了务实、勤奋、创新、敬业、乐群的企业自主文化。

哈森商贸公司的经营理念为:“日新又新”,即秉持“求新、求变、求突破”的精神,以“务实”的经营方法,实实在在做人、做事;并应遵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处世三原则,以精益求精的精神,持续不断地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做到“质量第一、诚信为本”,满足顾客的需求。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哈森商贸公司秉承“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并作出如下质量诚信承诺:1.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3.讲诚信,重质量,充分发挥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履行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4.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管理,采用科学、合理、规范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5.加强产品质量检验管理,保证出厂产品质量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要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6.保证不生产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不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7.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8.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好企业诚实信用的形象。

主要产品:HARSON哈森品牌鞋、包、服装服饰及皮革制品

服务电话:0512-57606880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