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上善美居装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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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美居集团丨乐豪斯装饰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装饰、设计、施工的企业。目前,上善美居集团丨乐豪斯已服务过的精装项目有:万达39克拉、万达李沧广场、万科金色城品、万科城市花园、万科四季花城、锦绣华城、恩马文景园、青山绿水样板间、茵悦小城样板间、即墨御园样板间、鲁信含章花园、恒易慧心园、都市118、开发区国贸中心、青特汇豪景园、嘉合新兴、颐和国际、中环国际、海韵东方、千禧国际村等。

乐豪斯在行业内率先出版发行《乐豪斯精装世界》杂志以及《乐豪斯人》等,填补行业空白,为行业搭建交流平台,引流行业潮流,赢得行业尊敬。公司打造了集约展示+情景展示+多媒体展示三位一体的体验空间,打破传统模式展示成本高、客户体验差的瓶颈。更做到了装修+主材+家具+软装+家电真正一站式、拎包入住家装,彻底节省了客户的时间和精力。开创了网络营销+目录营销+口碑营销崭新的低成本营销模式,颠覆了家居装饰行业的营销规则,为客户进一步降低了成本。公司还实现了家居装饰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现场不使用油漆,即实现了真正的环保又保证了质量,带给客户更大的价值。

集团体制完整,部门齐全,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后期服务有一套成熟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体系。设计部、材料部、工程部等多部的多元化管理,有效保证了工程的质量要求。公司倡导环保家居、健康生活的服务宗旨,以“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为企业理念,我们承诺:整体装修两年质保、水电隐蔽工程五年质保、终身维护;24小时内回复客户,48小时解决,做到让客户满意。让国人拥有雅善之居,让天下没有难装的房子是我们的企业使命。上善美居全体同仁,为能有机会为您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感到荣幸,我们将更加不懈地努力提供更好的服务回报广大客户。

上善美居集团丨乐豪斯装饰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装饰、设计、施工的企业。公司打造了集约展示+情景展示+多媒体展示三位一体的体验空间,打破传统模式展示成本高、客户体验差的瓶颈。更做到了装修+主材+家具+软装+家电真正一站式、拎包入住家装,彻底节省了客户的时间和精力。开创了网络营销+目录营销+口碑营销崭新的低成本营销模式,颠覆了家居装饰行业的营销规则,为客户进一步降低了成本。公司还实现了家居装饰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现场不使用油漆,即实现了真正的环保又保证了质量,带给客户更大的价值。

集团体制完整,部门齐全,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后期服务有一套成熟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体系。设计部、材料部、工程部等多部的多元化管理,有效保证了工程的质量要求。公司倡导环保家居、健康生活的服务宗旨,以“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为企业理念,我们承诺:整体装修两年质保、水电隐蔽工程五年质保、终身维护;24小时内回复客户,48小时解决,做到让客户满意。

经营范围:“上善美居”高端定制整装系列产品

服务电话:0311-6900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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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