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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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洋电机,股票代码:002249),1994年创立于伟人孙中山故乡广东省中山市。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电机及驱动系统行业领袖,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环保、高效的驱动系统解决方案,是一家拥有“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氢燃料电池系统及氢能发动机系统以及车辆旋转电器”等产品,集“高度自主研发、精益制造、智慧营销”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开展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的拓展。公司拥有每年超过7000万台(套)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3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500万台车辆旋转电器的生产能力。目前旗下拥有超过70家控股及参股公司,子公司分布于国内多个城市及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英国、德国、俄罗斯、日本、印度等多个国家。公司产品远销五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内外行业知名品牌及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大洋电机在发展过程中荣获“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创新型企业”和“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等荣誉上百项,自有品牌“大洋电机”成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及出口品牌,同时通过并购,公司拥有了百年国际品牌“佩特来”的永久免费使用权以及“上海电驱动”“杰诺瑞”等多个行业知名品牌。通过大力开展新能源车辆运营平台业务、氢燃料电池模组生产等一系列的业务拓展,公司已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完善的产业战略布局,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及氢燃料电池产业链的精准布局,有效提升了大洋电机在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及氢燃料电池行业的重要性!

现阶段,公司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新产业快速发展阶段,围绕电机及其应用产业的升级,逐步拓宽公司的产品线,为公司开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资本运营,实施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扩张,促进公司国际化进程,有效利用全球资源并使之得到合理高效配置,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力争使大洋电机发展成为全球卓越的电驱动系统供应商和最具竞争力的驱动系统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之一,实现“大洋电机,转动地球”。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4年,是家电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车辆动力总成系统和车辆旋转电器的专业研发、制造及提供商。目前,大洋电机建立了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洋电机电驱动实验室和美国UL认证的电机实验室,下辖70多家控股及参股公司。

大洋电机以其精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良好的业绩,确立了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企业已通过ISO9001、ISO14001及ISO/TS16949质量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通过CCC认证,出口产品分别通过UL、CSA、VDE、TUV、CE等安规认证。

大洋电机坚持“以人为本”和“向质量要市场”的理念,坚持国内与国际市场并举,致力于成为全球家电及家居电机、车辆旋转电器以及新能源车辆动力总成系统的卓越提供商。现阶段,公司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新产业快速发展阶段,围绕电机及其应用产业的升级,力争使大洋电机发展成为全球卓越的电驱动系统供应商和最具竞争力的驱动系统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之一,实现“大洋电机,转动地球”。

主要产品:“大洋电机”家电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车辆动力总成系统、车辆旋转电器

服务电话:0760-8855533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