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http://www.xizielevator.com

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500强西子联合旗下的战略重点企业,总部位于杭州风景秀丽的“绿色硅谷”青山湖畔,占地面积近300亩,公司注册资金为3.555亿元人民币,电、扶梯年产能达6万台。公司积淀西子电梯三十多年管理理念和行业经验,集高端研发、销售、制造、安装及售后服务于一体,涵盖实力超群的国家级研发中心、实验中心及制造中心三大功能平台,是同业中最具科技含量和发展规模的电梯产业基地之一。

西子电梯坚持以“原厂原品牌”策略自主创新、自主生产,与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著名高校展开广泛合作,每年推出近20个重点研发项目。公司已拥有10m/s超高速乘客电梯、2.5m/s消防电梯等行业尖端技术;近年推出的低噪声、小井道系列、钢带电梯和驱动一体化安全扶梯等极具竞争优势;公司全系产品涵盖乘客电梯、观光电梯、无机房电梯、住宅电梯、别墅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消防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十大系列30余种成熟梯型,已广泛应用于众多重大工程项目。

西子电梯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际认证。公司主导产品已分别取得欧盟CE、北美CSA等全球最高等级的市场准入认证。公司国家级测试中心占地1200平米、总投资2000万元,已通过ILAC与CNAS双重认证,拥有大小设备80余台,具备机械类、电气类、电子类、环境类、EMC类全方面的综合测试能力。

西子电梯营销体系以精耕细作、快速响应为原则,已形成一个总部、众多大区域的战略格局,在国内各大中心城市建立34家分公司及28个办事处,并在欧洲、中东、南美及东南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海外市场已覆盖至70余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使命:真诚服务每一台电梯,为客户提供安全恒久的产品!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向社会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他企业合法权益。2.公司遵照GB/T1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展开产品的所有管理活动、持续改进,完善产品质量的档案管理。对关键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验。3.保证用于产品检验的检测量具、仪器设备经过校准并有效,使所有质量检验活动严谨有效,并通过质量活动的记录,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4.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召回、“三包”等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5.公司借助ERP管理系统,实施产品序列号管理并具有可追溯性。6.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完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售后服务,以客户满意为企业的行为准则。

主要产品:XIZI西子电梯(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相关部件)

服务电话:40082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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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